发明名称 |
金属卤化物灯 |
摘要 |
本发明的金属卤化物灯具备由陶瓷形成的发光管和一对相对的电极。该灯具有在发光管内部充入的Pr(镨)的卤化物,Na(钠)的卤化物,以及Ca(钙)的卤化物,Pr的卤化物的充入量Hp[mol],Na的卤化物的充入量Hn[mol]以及Ca的卤化物的充入量Hc[mol]满足0.4≤Hc/Hp≤15.0和3.0≤Hn/Hp≤25.0的关系。 |
申请公布号 |
CN100390923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8.05.28 |
申请号 |
CN200480003049.7 |
申请日期 |
2004.07.22 |
申请人 |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打保笃志;野原浩司;金泽有岐也;西浦义晴;高桥清;甲斐诚;堀内诚 |
分类号 |
H01J61/20(2006.01);H01J61/88(2006.01) |
主分类号 |
H01J61/20(2006.01) |
代理机构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汪惠民 |
主权项 |
1.一种金属卤化物灯,具备由陶瓷形成的发光管和一对相对电极,其特征在于,具有封入在上述发光管内部的Pr的卤化物、Na的卤化物以及Ca的卤化物,上述Pr的卤化物的充入量Hp[mol],上述Na的卤化物的充入量Hn[mol]和上述Ca的卤化物的充入量Hc[mol]满足,0.4≤Hc/Hp≤15.0和3.0≤Hn/Hp≤25.0的关系。 |
地址 |
日本大阪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