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光碟记录装置及方法以及相机一体型碟片记录装置
摘要 本发明在将DVD+RW用作媒体时,增加可摄影次数。将 DVD+RW1用作媒体之DVD视讯摄影机10包含拍摄被摄物体,并将拍摄之动态图像信号用特定之编码模式进行编码之摄影机构31、32;及将藉由摄影机构31、32所产生之摄影资料记录到DVD+RW1上之碟片记录机构33、36。碟片记录机构33、36在摄影开始时,包含在业已记录在 DVD+RW1上之标题内之最终标题中,只重新更新章而进行记录。
申请公布号 TWI297251 申请公布日期 2008.05.21
申请号 TW094147411 申请日期 2005.12.30
申请人 新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石井利贞;有留宪一郎
分类号 H04N5/76(2006.01);G11B11/03(2006.01);H04N5/225(2006.01) 主分类号 H04N5/76(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201号7楼
主权项 1.一种光碟记录装置,其系对采用规定于连续物理 区域中记录之内容播放单位之标题、及将该标题 内分割成复数时之各分割单位之章,作为资料之管 理单位之格式之光碟,记录资料者,其特征在于包 含: 记录机构,其输入内容资料,将该内容资料编码成 对应上述格式之资料流,将编码后之资料流记录到 上述光碟中;及 控制机构,其对上述光碟进行记录控制; 上述控制机构在将新内容资料记录于上述光碟时, 将该新内容资料记录到与已记录之标题中之最终 标题相连续之物理区域中,并且将该新内容资料作 为与此最终标题之最终章相连续之章进行记录。 2.如请求项1之光碟记录装置,其中上述格式中规定 1个标题内所包含之最大章数为N(N为2以上之自然 数); 上述控制机构于上述最终标题所包含之章数已经 为N时,将上述新内容资料作为新标题进行记录。 3.如请求项2之光碟记录装置,其中上述记录机构能 够以复数之编码模式及编码方式将所输入之内容 资料进行编码; 上述控制机构于作为最终标题所记录之内容资料 之编码模式或编码方式与新内容资料之编码模式 或编码方式不同时,将上述新内容资料作为新标题 进行记录。 4.如请求项2之光碟记录装置,其中上述控制机构于 上述最终标题藉由其他光碟记录装置所记录时,将 上述新内容资料作为新标题进行记录。 5.如请求项2之光碟记录装置,其中上述控制机构于 上述最终标题处于禁止消除及禁止变更之状态时, 将上述新内容资料作为新标题进行记录。 6.如请求项1之光碟记录装置,其中上述光碟为DVD+RW 碟片。 7.一种光碟记录方法,其系对采用规定于连续物理 区域中记录之内容播放单位之标题、及将该标题 内分割成复数时之各分割单位之章,作为资料之管 理单位之格式之光碟,将内容资料编码而进行记录 者,其特征在于: 将新内容资料记录于上述光碟时,将该新内容资料 记录到与已记录之标题中之最终标题相连续之物 理区域中,并且将该新内容资料作为与此最终标题 之最终章相连续之章进行记录。 8.如请求项7之光碟记录方法,其中上述格式中规定 1个标题内所包含之最大章数为N(N为2以上之自然 数); 于上述最终标题所包含之章数已经为N时,将上述 新内容资料作为新标题进行记录。 9.如请求项8之光碟记录方法,其中于作为最终标题 所记录之内容资料之编码模式或编码方式与新内 容资料之编码模式或编码方式不同时,将上述新内 容资料作为新标题进行记录。 10.如请求项8之光碟记录方法,其中于上述最终标 题藉由其他光碟记录方法所记录时,将上述新内容 资料作为新标题进行记录。 11.如请求项8之光碟记录方法,其中于上述最终标 题处于禁止消除及禁止变更之状态时,将上述新内 容资料作为新标题进行记录。 12.如请求项7之光碟记录方法,其中上述光碟为DVD+ RW碟片。 13.一种相机一体型碟片记录装置,其特征在于包含 : 拍摄被摄物体,将所拍摄之动态图像信号用特定之 编码模式进行编码之摄影机构;及 将藉由上述摄影机构所产生之摄影资料记录到光 碟中之碟片记录机构; 上述碟片记录机构对采用规定记录于连续物理区 域中之内容播放单位之标题、及将该标题内分割 成复数时之各分割单位之章,作为资料之管理单位 之格式之光碟,根据其格式记录资料, 于以上述摄影机构开始摄影时,将此摄影资料记录 到与已记录之标题中之最终标题相连续之物理区 域中,并且将此摄影资料作为与此最终标题之最终 章相连续之章进行记录。 14.如请求项13之相机一体型碟片记录装置,其中上 述格式中规定1个标题内所包含之最大章数为N(N为 2以上之自然数); 上述碟片记录机构于上述最终标题所包含之章数 已经为N时,将上述摄影资料作为新标题进行记录 。 15.如请求项14之相机一体型碟片记录装置,其中上 述摄影机构能够以复数之编码模式及编码方式将 所拍摄之动态图像信号进行编码; 上述碟片记录机构于作为最终标题所记录之内容 资料之编码模式或编码方式与摄影资料之编码模 式或编码方式不同时,将上述摄影资料作为新标题 进行记录。 16.如请求项14之相机一体型碟片记录装置,其中上 述碟片记录机构于上述最终标题藉由其他相机一 体型碟片记录装置所记录时,将上述摄影资料作为 新标题进行记录。 17.如请求项14之相机一体型碟片记录装置,其中上 述碟片记录机构于上述最终标题处于禁止消除及 禁止变更之状态时,将上述摄影资料作为新标题进 行记录。 18.如请求项13之相机一体型碟片记录装置,其中上 述光碟为DVD+RW碟片。 图式简单说明: 图1系应用了本发明之视讯摄影机之外观立体图。 图2系表示DVD+RW碟片1上记录有内容资料时之各档 案等之记录位置之图。 图3系表示VTS区域中所记录之资讯及其记录位置之 图。 图4系表示VTS、标题、章之关系之图。 图5系应用了本发明之视讯摄影机之方块图。 图6系表示摄影开始时控制部所进行之处理之流程 图。 图7系接续图6之流程图。 图8(A)-(C)系对缓冲单元之记录方法进行说明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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