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照明设备 |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照明设备,其包括光导装置,其中使至少一个光源的入射光被传播通过并且通过全内反射而将光至少部分地限制于该光导装置中。该光导装置包括第一(6)和第二(7)光导板以及中间层(8),所述中间层具有比所述第一光导板(6)低的折射率,所述第一光导板(6)设置为接收来自所述至少一个光源的光。第二(7)光导板包括向外耦合结构(10)以从该照明设备输出光并将其准直。该光导装置提供改进的横向光强度的平均化效果,从而使光更均匀地从该照明设备的输出面射出,即使所述至少一个光源是点状或线状的。 | ||
申请公布号 | CN101185015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8.05.21 |
申请号 | CN200680018635.8 | 申请日期 | 2006.05.19 |
申请人 |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J·马拉;D·K·G·德博尔 |
分类号 | G02B6/00(2006.01) | 主分类号 | G02B6/00(2006.01)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静岚;谭祐祥 |
主权项 | 1.一种照明设备,其包括:平坦的光导装置(5),其具有第一和第二主表面并设置为接收来自至少一个光源的光并且通过全内反射而将光至少部分地限制于其中,以及在第二主表面处的用于将光从该光导装置(5)向外耦合的向外耦合结构(10),其中所述光导装置包括:第一(6)和第二(7)平行光导板,该第一光导板(6)设置为接收来自光源的光,该第二光导板(7)包括所述向外耦合结构(10),以及在第一和第二光导板之间的至少一个中间层(8),所述中间层具有比第一光导板低的折射率。 | ||
地址 | 荷兰艾恩德霍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