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再充电锂电池
摘要 可再充电锂电池包括包含正极活性材料的正极、包含负极活性材料的负极、以及包含非水有机溶剂和锂盐的非水电解质。正极具有约3.7-4.1g/cc的有效质量密度,且非水电解质包括基于腈的化合物添加剂、非水有机溶剂和锂盐。
申请公布号 CN101183737A 申请公布日期 2008.05.21
申请号 CN200710181435.0 申请日期 2007.10.25
申请人 三星SDI株式会社 发明人 李钟和;黄德哲;金点洙;朴容彻;柳在律;郑义永;许素贤
分类号 H01M10/40(2006.01);H01M4/58(2006.01);H01M4/48(2006.01);H01M4/38(2006.01);H01M4/02(2006.01) 主分类号 H01M10/40(2006.01)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宋莉
主权项 1.可再充电锂电池,包括:包含正极活性材料的正极;包含负极活性材料的负极;和包括基于腈的化合物、非水有机溶剂和锂盐的非水电解质,其中该正极具有约3.7-4.1g/cc的有效质量密度。
地址 韩国京畿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