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具有拉入功能的卡盘 | ||
摘要 | 本发明的具有拉入功能的卡盘由固定的本体部分(10)和朝卡盘前方推压卡爪(20)的弹压机构(50)取代已有的移动的本体部分的功能中的限制夹爪的卡盘轴向和周向移动的导向功能,而且,用于工件把持的夹爪的径向移动由楔机构(40)进行,由与柱塞(30)的一部分或与柱塞一起动作的楔机构(40)和卡盘本体的本体前部的圆筒部(16)承受作为工件把持力的反力发生的夹爪的回转力矩。这样,可由不移动的本体部分、柱塞、及弹压机构代替朝轴向移动的卡盘本体部分具有的功能,从而形成为没有该移动的卡盘本体部分的构造。 | ||
申请公布号 | CN100387387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8.05.14 |
申请号 | CN02814217.9 | 申请日期 | 2002.07.15 |
申请人 | 株式会社北川铁工所 | 发明人 | 西宫民和;矶久聪;政次直幸;中村俊仁 |
分类号 | B23B31/177(2006.01) | 主分类号 | B23B31/177(2006.01) |
代理机构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何腾云 |
主权项 | 1.一种具有拉入功能的卡盘,包括卡盘本体、在该卡盘本体内可朝卡盘轴向移动的柱塞、可朝卡盘轴向拉入的夹爪;其特征在于:上述夹爪具有相对卡盘轴线倾斜的主夹爪本体,上述柱塞在其一部分收容构成与上述主夹爪本体一起动作产生楔作用的楔机构的套筒,在上述主夹爪本体的后端具有弹压机构,上述夹爪具有用于相对卡盘本体限制轴向位置的主夹爪本体前端面和主夹爪头后端面,根据这些端面与卡盘本体前盘部的关系,可在微小距离δ的范围内朝后方移动地限制夹爪的卡盘轴向移动,上述楔机构形成保持在工件把持时发生的夹爪的倾倒力矩的构造,上述弹压机构相对上述主夹爪本体施加反抗相对用于把持工件的柱塞的拉力的反力。 | ||
地址 | 日本广岛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