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直下式背光模组
摘要 一种直下式背光模组,至少包括一底板与一灯管。底板开设有至少一底板开口,底板开口具有一第一周边以及一第二周边。底板包括一底板主体,至少一斜侧板与一突出部。斜侧板由底板主体的一侧向上延伸。突出部设置于相对应于底板开口位置之底板外侧,突出部之部份周边形成于该底板开口的第一周边。灯管系设置于底板主体上。
申请公布号 TWI296733 申请公布日期 2008.05.11
申请号 TW094106379 申请日期 2005.03.03
申请人 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赖清坤
分类号 G02F1/13357(2006.01);F21V7/00(2006.01) 主分类号 G02F1/13357(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李长铭 台北市中山区南京东路2段53号9楼
主权项 1.一种直下式背光模组,包括: 一底板,该底板开设有至少一底板开口,该底板开 口具有一第一周边以及一第二周边,该底板包括: 一底板主体; 至少一斜侧板,由该底板主体的一侧向上延伸;以 及 至少一突出部,设置于相对应于该底板开口位置之 该底板外侧,该突出部之部份周边形成该底板开口 的该第一周边; 一反射片,设置于该灯管与该底板之间,该反射片 具有至少一反射片开口,至少部份之该至少一反射 片开口系与至少部份之该至少一底板开口相对应; 以及 至少一灯管,设置于该底板主体上。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直下式背光模组,其 中该第一周边以及该第二周边之间距系介于0.01mm 至2.5mm。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直下式背光模组,其 中该至少一反射片开口之开口宽度系小于该底板 开口之该第一周边以及该第二周边之间距。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直下式背光模组,其 中该反射片开口之开口形状为狭长形。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直下式背光模组,其 中该反射片开口之开口长度介于1.5~20mm,宽度介于0 .01~2.5mm。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直下式背光模组,其 中该底板开口系开设于该斜侧板。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直下式背光模组,其 中该底板开口系开设于该底板本体。 8.一种直下式背光模组,包括: 一底板,该底板开设有朝向底板外侧之至少一底板 开口,包括: 一底板主体;以及 至少一斜侧板,由该底板主体的一侧向上延伸;以 及 至少一突出部,设置于相对应于该底板开口位置之 该底板外侧; 至少一灯管,设置于该底板内侧之底板主体上, 其中,该底板开口系以一冲压成型方式所形成。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直下式背光模组,其 更包括一反射片设置于该灯管与该底板之间。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直下式背光模组, 其中该反射片具有至少一反射片开口,至少部份之 该至少一反射片开口系与至少部份之该至少一底 板开口相对应。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直下式背光模组, 其中该至少一反射片开口之开口宽度系小于相对 应之该至少一底板开口之开口宽度。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直下式背光模组, 其中该反射片开口之开口形状为狭长形。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直下式背光模组, 其中该反射片开口之开口长度介于1.5~20mm,宽度介 于0.01~2.5mm。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直下式背光模组, 其中该底板开口系开设于该斜侧板。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直下式背光模组, 其中该底板开口系开设于该底板本体。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直下式背光模组, 其中该底板开口系可防止大于0.1mm之粒子进入直 下式背光模组之底板内侧。 图式简单说明: 图一系为习知背光模组侧剖面示意图; 图二显示本发明直下式背光模组侧剖面示意图; 图三显示图二底板与反射片立体爆炸图; 图四显示本发明背光模组一实施例立体爆炸图; 图五显示本发明另一实施例之底板; 图六显示本发明另一实施例之底板; 图七A显示本发明底板之三角形开口; 图七B显示本发明底板之半圆形开口;及 图七C显示本发明底板之多角形开口。
地址 新竹市科学工业园区力行二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