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低底板式车辆,在踏脚部的低底板部附近配 置有由车体框架所支撑的引擎,在该引擎后端可摆 动地轴支有摇臂,而该摇臂轴支有后轮,上述车体 框架具备有:从头管朝斜下后方延伸的下框架;从 该下框架下端将上述引擎上方朝后方延伸的主框 架;以及从该主框架后端朝斜上后方延伸的座垫框 架;如此之低底板式车辆,其特征在于:上述主框架 从上述引擎前端上方,至少延伸至摇臂轴支部上方 ,并在该主框架后端设置最后端的引擎基座部,且 在上述下框架上设置最前端的引擎基座部,而由车 辆侧面观察,该最前端引擎基座部位于连结上述最 后端引擎基座部与前轮接地部的线上。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低底板式车辆,其中,由 车辆侧面观察,上述引擎的曲柄轴部位于上述线上 。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低底板式车辆,其中, 由车辆侧面观察,上述引擎的排气消音器之支撑部 位于上述线上且上述后轮接地部上方。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低底板式车辆,其中, 由车辆侧面观察,上述下框架设置成与上述线呈略 正交之状态。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低底板式车辆,其中, 由车辆侧面观察,在上述线的上方或下方设置支撑 上述引擎上端的第三引擎基座部。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低底板式车辆,其中,上 述下框架具有上下并排延伸的上侧框架构件与下 侧框架构件;而上述第三引擎基座部设置于上述上 侧框架构件与主框架的接合部附近。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低底板式车辆,其中,上 述引擎系具有前后汽缸之V型引擎;上述第三引擎 基座部配置于上述前后汽缸之间。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低底板式车辆,其中,上 述车体框架不具有从上述下框架朝上述引擎下方 延伸的框架构件,且在上述引擎后侧并未设有从上 述主框架朝下方延伸的框架构件。 图式简单说明: 图1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的二轮机车侧视图。 图2为上述二轮机车的作用说明图。 图3为本发明第二实施例的二轮机车侧视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