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逗趣玩偶(九)
摘要 逗趣玩偶(九)【物品用途】本创作系有关于一种玩偶之造型,特别是指一种具有动物意象的式样,加以变化设计而产生新奇可爱之视感者。【创作特点】请参各图,本创作之玩偶式样,系一卡通概念之猴意象的逗趣造型和孙悟空式样的变形设计;系使玩偶的头部显着加大饱满的构形,与身体比例形成大小不对称的型态,具有特别的发际线和设置有一大小略不同的头箍或环状物,包含一双非对称的耳朵和一小一张大眼睛的表情配置,以及小巧的鼻子凸出在接近头部下边的逗趣感觉。配合刻意缩小的非圆筒形玩偶形体、锥柱状厚实的脚,和两边手上的金箍棒或手套球具,使玩偶站立在云朵上的整体造型,背面设计有符合猴尾巴弯延特性之式样,产生一种新奇而灵动可爱的特殊视感。综上所述,本创作之设计考量和造型视觉明显有别于知玩偶式样,系为一新颖又具创意之产品,诚已符合新式样专利之申请要件。
申请公布号 TWD122739 申请公布日期 2008.05.01
申请号 TW095304644 申请日期 2006.08.17
申请人 杨德全 发明人 杨德全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恕琮 台北市中山区林森北路575号11楼之3
主权项
地址 苗栗县苗栗市中华东街2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