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逗趣玩偶(十一)
摘要 逗趣玩偶(十一)【物品用途】本创作系有关于一种玩偶之造型,特别是指一种具有动物意象的式样,加以变化设计而产生新潮逗趣之视感者。【创作特点】请参各图,本创作之玩偶式样,系一卡通狗意象的可爱造型;系使玩偶的头部具有显着加大饱满的构形,与身体比例形成大小不对称的型态,包含大小略不同的耳朵,和一双不对称张大眼珠加上大黑眼圈的表情,以及歪向一边凸出的舌头和至少一颗牙齿在接近头部下边的可爱夸张感觉。配合刻意缩小的非圆筒形玩偶形体、锥柱状厚实的脚,和两边手上的球棒或手套等球具,使玩偶站立在概念型基座(如扁平状垒包、投手丘、本垒板…)上的整体造型,背面设计有符合狗尾巴弯延特征之式样,产生一种新奇而可爱逗趣的特殊视感。综上所述,本创作之设计考量和造型视觉明显有别于知玩偶式样,系为一新颖又具创意之产品,诚已符合新式样专利之申请要件。
申请公布号 TWD122741 申请公布日期 2008.05.01
申请号 TW095304646 申请日期 2006.08.17
申请人 杨德全 发明人 杨德全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恕琮 台北市中山区林森北路575号11楼之3
主权项
地址 苗栗县苗栗市中华东街2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