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照明器具 |
摘要 |
一种即使灯具被过度压入也不会使对该灯具施力的弹性材料产生永久变形的照明器具,其包括:内置有光源(20)的灯具(11)、器具主体(31)、板簧(41)和止动器(51)。灯具的正面侧部位具有半球状外面(12a),灯具的背面侧部位具有由球面的一部分所构成的背面(17a)。器具主体具有多个弹簧安装孔(35),和直径较半球状外面的最大直径还小的开口(32a)。利用开口(32a)的边缘来承接半球状外面,且以使灯具的照射方向可变的形态,使灯具可变向地得以支持。板簧具有在安装孔上所安装的多个固定部(42),及设置在这些固定部间并与背面(17a)弹性相接的按压部(43),且将灯具按压在开口的边缘上。止动器(51)在器具主体上固定地设置着。当灯具被向板簧方向压入而移动时,可利用止动器(51)来阻止移动的灯具。 |
申请公布号 |
CN10116923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8.04.30 |
申请号 |
CN200710165333.X |
申请日期 |
2007.10.26 |
申请人 |
东芝照明技术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小野桂辅 |
分类号 |
F21V21/30(2006.01);F21S8/00(2006.01);F21V27/00(2006.01) |
主分类号 |
F21V21/30(2006.01) |
代理机构 |
北京中原华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寿宁;张华辉 |
主权项 |
1.一种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其包括:灯具,其为一种内置光源的灯具,且该灯具的正面侧部位具有半球状外面,而且,前述灯具的背面侧部位具有由球面的一部分所构成的背面;器具主体,其具有多个构件安装部且具有直径较前述半球状外面的最大直径还小的开口,并利用该开口的边缘来承接前述半球状外面,且以使前述灯具的照射方向可变的形态,而使前述灯具可变向地被支持着;弹性材料制的按压构件,其具有在前述构件安装部上所安装的多个固定部,及设置在这些固定部间并与前述背面弹性相接的按压部,并将前述灯具按压在前述开口的边缘上;以及止动器,其在前述器具主体上固定地设置着,并在前述灯具被向前述按压构件方向压入移动时,对移动的灯具进行阻止。 |
地址 |
日本东京品川区东品川四丁目3番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