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具有显示器的设备 |
摘要 |
一种显示系统利用了可除去或可分离的显示面板(10,14),所述显示面板优选是可滚动的,例如在显示器停止起作用之后被丢弃的卡盒。实际的显示器具有两个部分外壳(4,5),其中之一包括可除去或可分离的显示面板。此外壳(4)包含像电池、输入设备(按钮、操纵杆)、射频(RF)天线和芯片以及可能的存储器与处理器之类的电子器件。另一外壳(5)包括所述显示面板(14)或衬底(10)。如果所述显示面板(14)或衬底(10)破损,这对于柔性的、薄的显示器不是不可能的,则只必须更换所述面板而不是整个设备。 |
申请公布号 |
CN100380276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8.04.09 |
申请号 |
CN03823624.9 |
申请日期 |
2003.09.12 |
申请人 |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B·J·E·范伦斯 |
分类号 |
G06F1/16(2006.01);H04M1/02(2006.01) |
主分类号 |
G06F1/16(2006.01)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亚非;王忠忠 |
主权项 |
1.一种具有显示面板的显示设备,所述显示面板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间是可移动的,在所述第一位置所述显示面板是基本上不可见的,在所述第二位置所述显示面板至少有一部分是可见的,所述显示设备具有第一外壳,所述第一外壳包括在所述第一和第二位置之一中的所述显示面板,以及第二外壳包括用于所述显示面板的驱动电子器件,其中所述第二外壳中的驱动电子器件和显示面板通过机械耦连而相互电连接。 |
地址 |
荷兰艾恩德霍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