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空气压缩机
摘要 一种空气压缩机装置,包括具有压缩机机构、至少一个流体箱、一对轮及连接的手柄的支承结构。该空气压缩机装置可配置为使压缩机机构相对于至少一个流体箱具有正交定向,从而提供相对狭窄的装置并便于装置的维修和/或维护。并且,轮和手柄的配置使装置相对容易地定位在平衡运输位置。此外,辅助支撑板可与装置的顶部相连以用作平台。
申请公布号 CN101158342A 申请公布日期 2008.04.09
申请号 CN200610064411.2 申请日期 2006.10.12
申请人 布莱克和戴克公司 发明人 马克·A·埃特;蒂莫西·C·史密斯;罗伯特·P·韦尔什;约翰·巴克
分类号 F04B41/02(2006.01);F16M3/00(2006.01) 主分类号 F04B41/02(2006.01)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何秀明;李晓舒
主权项 1.一种空气压缩机装置,包括:具有背部、顶部和从所述背部在向前方向延伸的侧部的支承结构;与所述支承结构相连的手柄;在靠近所述侧部的相对位置处与所述支承结构可转动连接的一对轮,所述轮围绕在基本正交于所述向前方向的横向延伸穿过所述支承结构的单个转轴可枢转;至少一个具有其内限定的箱体纵轴的流体箱,所述至少一个流体箱固定在所述支承结构上,所述箱体纵轴基本平行于所述轮的所述转轴;以及固定在靠近所述至少一个流体箱的所述支承结构的压缩机机构,所述压缩机机构具有限定于其中的压缩机纵轴,并可在所述支承结构上的侧部之间定向,所述压缩机纵轴基本正交于所述流体箱纵轴。
地址 美国特拉华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