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开关,包括设有收容空间之绝缘本体、复数 固持于绝缘本体内之固定端子、依次置于前述收 容空间之可动端子、定位体、发光二极体,以及操 作体,其中绝缘本体之相对内侧壁上设有嵌槽,所 述固定端子包括延伸于前述嵌槽内之第四固定端 子,所述发光二极体设有端子脚,且所述开关还包 括连接端子,该连接端子一端卡持于绝缘本体之嵌 槽内且始终与第四固定端子接触,而连接端子另一 端始终与发光二极体之端子脚接触,从而使发光二 极体始终与第四固定端子电性导通。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开关,其中所述连接 端子包括主体部和由主体部底端向上弯折延伸之 弹性部。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开关,其中所述连接 端子还包括分设于主体部顶端两侧之固持部。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开关,其中所述弹性 部及主体部之部分结构卡持于绝缘本体之嵌槽内, 并藉弹性部之弹性力及设于主体部左右两侧之倒 刺进行固持定位。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开关,其中所述固持 部包括基部、由基部顶端弯折延伸之连接部,以及 并排设于连接部末端之抵持部和卡持部。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开关,其中所述两固 持部相对设置,并由其中相对设置之抵持部和卡持 部组成容纳发光二极体端子脚之空隙。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开关,其中所述发光 二极体和操作体之间留有一定空间。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开关,其中所述固定 端子进一步包括第一固定端子、第二固定端子和 第三固定端子。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开关,其中所述开关 进一步包括组设于绝缘本体上之盖体。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开关,其中所述开 关还包括置于绝缘本体和操作体之间之盖体及置 于绝缘本体和盖体之间之垫圈。 图式简单说明: 第一图系先前技术开关之剖视图。 第二图为本创作开关之立体分解图。 第三图为第二图所示开关之连接端子之立体图。 第四图为本创作开关之立体组合图。 第五图为本创作开关沿V-V线之剖视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