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具有颜色补偿滤光器的气体放电灯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气体放电灯,其具有放电腔(5)、两个电极(7、8)、盖子(2)、外壳(11)以及在放电腔中包含金属卤化物的填充物。这种气体放电灯特别用作汽车前灯系统的光源。为了容易地改进灯发出的光束颜色的质量,特别是为了在汽车前灯的光学成像系统(例如反射器)中的应用,利用光学补偿滤光器(13)局部地覆盖该气体放电灯的外壳,该滤光器具有与金属卤化物的颜色互补的颜色。在一般类型的气体放电灯中,当灯进行工作时,填充物中非气态的盐部分(15)在所生成的光束中产生一种颜色。放电腔中的淡黄色冷凝物(15)在光束中产生淡黄色的区域。如果补偿滤光器具有适当的补色,通过利用该滤光器局部地覆盖外壳,那么就可以校正光束中不想要的颜色。 |
申请公布号 |
CN100377288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8.03.26 |
申请号 |
CN03808625.5 |
申请日期 |
2003.04.14 |
申请人 |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H·蒂斯勒-威蒂格 |
分类号 |
H01J61/40(2006.01);H01J61/82(2006.01);H01J61/34(2006.01) |
主分类号 |
H01J61/40(2006.01)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邹光新;王忠忠 |
主权项 |
1.一种气体放电灯,具有放电腔、两个电极、盖子、外壳以及放电腔中的包括金属卤化物的填充物,其中,用以金属卤化物的非气态部分形式的冷凝物(15)使得所产生的光的光束区域变色,并且利用颜色与变色光的颜色互补的光学补偿滤光器(13)局部地覆盖所述外壳(11),以便校正光的变色。 |
地址 |
荷兰艾恩德霍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