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视机及其字幕信息存储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电视,尤其是有关电视机及其字幕信息存储方法。包括如下部分:为了将单词活用频度、使用者不懂的单词、包含在被多路信号分离的传输流的附加情报中的字幕单词分别储存于第1至第3数据库的数据库;解码被多路信号分离的视频/音频数据的视频/音频解码器;处理视频/音频解码器的输出,使其能够进行实际画面输出及音声输出的视频/音频处理部;为了在画面上输出视频/音频处理部输出的视频信号的显示部;因此,既可以最大程度地提高使用者的便利性,还可以提高字幕情报的活用频度。
申请公布号 CN100377583C 申请公布日期 2008.03.26
申请号 CN200510045915.5 申请日期 2005.02.23
申请人 南京LG新港显示有限公司 发明人 朴埈根
分类号 H04N5/445(2006.01);H04N5/278(2006.01) 主分类号 H04N5/445(2006.01)
代理机构 沈阳技联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张志刚
主权项 1.电视机,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部分:为了将单词活用频度、使用者不懂的单词、包含在被多路信号分离的传输流的附加情报的字幕单词分别储存于第1至第3数据库的数据库;解码被多路信号分离的视频/音频数据的视频/音频解码器;处理视频/音频解码器的输出,使其能够进行实际画面输出及音声输出的视频/音频处理部;为了在画面上输出视频/音频处理部输出的音频信号的显示部;以及,按照通过单词储存设定窗的使用者设定,上述单词是相应于以活用频度为基准的第1数据库单词,控制部将单词存储于存储字幕单词的第3数据库,并通过另外的显示窗,形成储存单词的动态显示的控制部。
地址 210038江苏省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尧新大道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