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治疗股骨颈骨折的双钉锁定钉板装置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治疗股骨颈骨折的双钉锁定钉板装置,包括固定板、主钉、辅钉,固定板为具有吻合于人体股骨近端外侧生理曲度的钢板,钢板的头端设有配合于主钉的第一钉孔,钢板的尾端设有配合于辅钉的第二钉孔,第一钉孔的孔中心线与钢板的板体构成一定的夹角,主钉为中空拉力锁定螺钉,前端锁接在股骨头,后端锁定在钢板上,辅钉为锁定螺钉,锁接在钢板与股骨之间。该装置符合生物力学原理,用于治疗各类型的股骨颈骨折,具有创伤小、固定牢靠、利于骨折愈合、操作简易的特点。 |
申请公布号 |
CN201040014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8.03.26 |
申请号 |
CN200720006929.0 |
申请日期 |
2007.04.26 |
申请人 |
高俊 |
发明人 |
高俊 |
分类号 |
A61B17/68(2006.01);A61B17/86(2006.01) |
主分类号 |
A61B17/68(2006.01) |
代理机构 |
厦门市首创君合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连耀忠 |
主权项 |
1.一种治疗股骨颈骨折的双钉锁定钉板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一固定板,为具有吻合于人体股骨近端外侧生理曲度的钢板,钢板的头端设有至少两个的用于配合主钉的第一钉孔,钢板的尾端设有至少一个的用于配合辅钉的第二钉孔;所述的第一钉孔的孔中心线与钢板的板体构成一定的夹角;至少两个的主钉,主钉为中空圆柱体,前端设有用于固定于股骨头内的松质骨加压螺纹,后端设有可与所述钢板实现锁定的锁定螺纹;至少一个的辅钉,辅钉为锁定螺钉,锁接在所述钢板与股骨之间。 |
地址 |
213000江苏省常州市和平南路156号常州市中医院骨科二病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