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污水氧化混凝脱色处理工艺 |
摘要 |
污水氧化混凝脱色处理工艺,污水先进入氧化脱色段,在污水中加入氧化剂,经1-180分钟的氧化反应后进入混凝反应器;在混凝反应器中先加入混凝剂PAC,经充分混凝反应后,再加入絮凝剂PAM,经充分反应后,废水进入固液澄清分离器,经固液澄清分离器,固液分离后的清液排放。氧化剂为次氯酸钠或次氯酸钙或过氧化氢或以上三种中任意几种相混合的氧化剂;加入量分别为:次氯酸钠、次氯酸钙分别为50-20000PPM,过氧化氢0-10000PPM。混凝剂PAC及絮凝剂PAM的加入量分别为混凝剂PAC为0-2000PPM,絮凝剂PAM为0-20PPM。本发明处理效果良好,反应产物无毒无害,不需进行二次处理,操作性好,在常温下具有较快的反应速度,与前后处理工艺搭配衔接方便。 |
申请公布号 |
CN101139145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8.03.12 |
申请号 |
CN200710017020.X |
申请日期 |
2007.08.17 |
申请人 |
彭吉成 |
发明人 |
彭吉成 |
分类号 |
C02F9/04(2006.01);C02F1/72(2006.01);C02F1/52(2006.01) |
主分类号 |
C02F9/04(2006.01) |
代理机构 |
济南金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绪银 |
主权项 |
1.一种污水氧化混凝脱色处理工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工艺如下:污水先进入氧化脱色段,在污水中加入氧化剂,经1-180分钟的氧化反应后进入混凝反应器;在混凝反应器中首先加入混凝剂PAC,经1-60分钟的充分混凝反应后,再加入絮凝剂PAM,经0-20分钟的充分反应后,废水进入固液澄清分离器,经固液澄清分离器,固液分离后的清液排放。 |
地址 |
250014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2号525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