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液晶显示装置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在预定期间(1帧或1子帧)中,在将背照灯划分为四部分的各个亮灯区域,在第1数据写入扫描的中间时刻和第2数据写入扫描的中间时刻期间,使背照灯亮灯。在把数据写入扫描所需要的时间设为预定期间的50%时,液晶面板处于透射状态的时间相对背照灯亮灯的时间的比例(面板工作率)高达93.8%。并且,亮度倾斜的比例(显示区域的亮度/显示区域端部的亮度)减小至1.14倍。如果将背照灯划分为十部分并使亮灯,则可以将面板工作率提高到97.5%,亮度倾斜的比例也减小到1.05倍。
申请公布号 CN101142612A 申请公布日期 2008.03.12
申请号 CN200580049192.4 申请日期 2005.03.29
申请人 富士通株式会社 发明人 吉原敏明;牧野哲也;只木进二;白户博纪;清田芳则;别井圭一
分类号 G09G3/36(2006.01);G09G3/34(2006.01);G02F1/133(2006.01) 主分类号 G09G3/36(2006.01)
代理机构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黄纶伟
主权项 1.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在每个预定期间,该液晶显示装置使光源的亮灯控制,该光源射出入射到被封入了液晶材料的液晶面板的光,与向所述液晶面板的多次数据写入扫描同步,所述液晶显示装置的特征在于,所述光源被划分为多个亮灯区域并亮灯,在与所述亮灯区域分别对应的所述预定期间内的一次或多次第1数据写入扫描中的首次扫描时的对应定时、及一次或多次第2数据写入扫描中的首次扫描时的对应定时之间,使所述光源亮灯,该第2数据写入扫描用于获得比该第1数据写入扫描暗的显示或大致相同明亮度的显示。
地址 日本神奈川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