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一种可调式流速建立下水道管线设计程式之方法, 包含第一步骤、第二步骤、第三步骤、第四步骤 及第五步骤,其中: 第一步骤为可调式设计初始流速之设定; 第二步骤为计算可行商用管径; 第三步骤为各人孔间之较佳坡度演绎与选定; 第四步骤为依选定之较佳坡度推求满管流量及流 速; 第五步骤为微调设计初始流速使不满管流速能满 足流速之限制条件;其特征在于第一步骤及第五步 骤中之可调式初始设计流速之设定与微调;藉由第 一步骤、第二步骤、第三步骤、第四步骤及第五 步骤之操作,建立可符合水理功能与经济性之下水 道管线系统设计程式者。 图式简单说明: 第一图系本发明之程式设计流程图 第二图系本发明第三步骤中之4.Sc(342)≦Smin(341)≦ Smax之坡度选定原则示意图 第三图系本发明第三步骤中之5.Smin(341A)≦Sc(342A) ≦Smax之坡度选定原则示意图 第四图系本发明第三步骤中之6.Smax(343)≦Sc(342B)之 坡度选定原则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