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独立成为音乐台之液晶电视
摘要 本发明系有关于一种可独立成为音乐台之液晶电视,其系在欲以液晶电视仅播放音效时,将其上影像解码装置及面板的背光电源关闭,液晶电视包括一电视调谐器、一影音类比数位转换器、一音效解码装置、一影像解码装置、一液晶电视面板、一控制装置、一命令输入装置。液晶电视面板具有一背光控制端。背光控制端具有一第一状态及一第二状态。液晶电视面板依据第一状态或第二状态以分别开启/关闭液晶电视面板上的背光电源,同时影像解码装置分别为正常模式/待机模式。当命令输入装置所接收的指令为一关闭面板背光电源指令时,控制装置产生一控制讯号以设定该背光控制端为第二状态,使能驱动液晶电视面板关闭其上的背光电源,并设定该影像解码装置为待机模式。
申请公布号 TWI294741 申请公布日期 2008.03.11
申请号 TW094147593 申请日期 2005.12.30
申请人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曾世华;刘哲轩
分类号 H04N7/00(2006.01);G02F1/13(2006.01) 主分类号 H04N7/00(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吴冠赐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102号9楼;杨庆隆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102号9楼;林志鸿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102号9楼
主权项 1.一种可独立成为音乐台之液晶电视,其系在液晶 电视仅播放音效时,将其上的一面板的一背光电源 关闭,该液晶电视包括: 一电视调谐器,用以接收一电视讯号,并将该电视 讯号解调而产生一第一影像传输串流及一第一音 效传输串流; 一影音类比数位转换器,用以接收一影音讯号,并 将该影音讯号解调而产生一第二影像传输串流及 一第二音效传输串流; 一音效解码装置,耦合至该电视调谐器及影音类比 /数位转换器,接收该第一及第二音效传输串流,并 选择地对该第一及第二音效传输串流解码而产生 一音效讯号; 一影像解码装置,耦合至该电视调谐器及影音类比 /数位转换器,接收该影像传输串流,并选择地对该 第一及第二影像传输串流解码而产生一影像讯号, 该影像解码装置具有一正常模式及一待机模式; 一液晶电视面板,接收该影像讯号,并予以播放,该 液晶电视面板具有一背光控制端,该背光控制端具 有一第一状态及一第二状态,该液晶电视面板选择 式地依据该第一状态以开启该液晶电视面板上的 一背光电源、或依据该第二状态以关闭该液晶电 视面板上的该背光电源; 一控制装置,连接至该音效解码装置、该影像解码 装置、及该液晶电视面板,该控制装置系对该音效 解码装置、该影像解码装置、及该液晶电视面板 进行初始化设定及工作模式设定;以及 一命令输入装置,耦合至该数控制装置,用以接收 一指令; 其中,当该命令输入装置所接收的指令为一关闭影 像解码装置及面板背光电源指令时,该控制装置产 生一控制讯号以设定该背光控制端为第二状态,使 能驱动该液晶电视面板关闭其上的该背光电源,并 设定该影像解码装置为待机模式。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独立成为音乐台 之液晶电视,更包含一音效装置,其连接至该音效 解码装置,用以播放该音效讯号。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独立成为音乐台 之液晶电视,其中,该电视调谐器系一数位或类比 电视调谐器,该影音类比数位转换器系一影音讯号 转换器。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独立成为音乐台 之液晶电视,其中,该命令输入装置系为设置于一 操作面板上的按键。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独立成为音乐台 之液晶电视,其中,该命令输入装置系为设置于一 操作面板上的触碰按键。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独立成为音乐台 之液晶电视,其中,该命令输入装置系为一红外线 接收装置,藉以接收一红外线遥控器之指令。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可独立成为音乐台 之液晶电视,其中,该红外线接收装置与该控制装 置系整合在同一积体电路中。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可独立成为音乐台 之液晶电视,其中,该红外线接收装置收到一异于 该关闭影像解码装置及面板背光电源指令时,该控 制装置产生一控制讯号以设定该影像解码装置及 背光控制端为第一状态,使能驱动该液晶电视面板 开启其上的该背光电源,并设定该影像解码装置为 正常模式。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可独立成为音乐台 之液晶电视,其中,该影音讯号为HDMI传输串流。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可独立成为音乐台 之液晶电视,其中,该影音讯号为DVI传输串流。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可独立成为音乐台 之液晶电视,其中,该影音讯号为PCD-SUB传输串流。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可独立成为音乐台 之液晶电视,其中,该影音讯号为混合讯号Composite Video(AV video)传输串流。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可独立成为音乐台 之液晶电视,其中,该影音讯号为Y/C分离讯号(S-Video )传输串流。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可独立成为音乐台 之液晶电视,其中,该影音讯号为色差讯号Color Difference Video(CV)即Component Video(YPbPr)传输串流。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可独立成为音乐台 之液晶电视,其中,该传输串流编码可为MPEG2传输串 流。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可独立成为音乐台 之液晶电视,其中,该传输串流编码可为MPBG4传输串 流。 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可独立成为音乐台 之液晶电视,其中,该传输串流可为Advanced Video Coding (AVC压缩编码标准H.264)传输串流。 图式简单说明: 图1系本发明之可独立成为音乐台之液晶电视的示 意图。 图2系本发明之可独立成为音乐台之液晶电视内部 电路的方块图。 图3系本发明之命令输入装置与控制装置的电路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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