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光源装置
摘要 本创作之光源装置其至少包含有:至少一光源部以及混光部,该光源部系设有至少一发光晶片以及供发光晶片承置之承载部,该混光部系固设于发光晶片一侧,该混光部系由发光晶片朝一个或以上之方向延伸,该混光部可以为实心或空心结构,而混光部并设有复数萤光粒子,各萤光粒子可将发光晶片所发出之光线激发成线状或面状之可见光。
申请公布号 TWM328018 申请公布日期 2008.03.01
申请号 TW096214585 申请日期 2007.08.31
申请人 科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陈进辉;黄峻浩;吴哲明;许嘉君
分类号 G02F1/13357(2006.01) 主分类号 G02F1/13357(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1.一种光源装置,其至少包含有: 至少一光源部,该光源部系设有至少一发光晶片以 及供发光晶片承置之承载部; 混光部,该混光部系固设于发光晶片一侧,该混光 部系由发光晶片朝一个或以上之方向延伸,其混光 部并设有复数萤光粒子,各萤光粒子可将发光晶片 所发出之光线激发成线状或面状之可见光。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光源装置,其中,该混 光部系为实心结构。 3.一种光源装置,其至少包含有: 至少一光源部,该光源部系设有至少一发光晶片以 及供发光晶片承置之承载部; 混光部,该混光部系为实心结构且固设于发光晶片 一侧,该混光部系由发光晶片朝一个或以上之方向 延伸,其混光部并设有复数萤光粒子,各萤光粒子 可将发光晶片所发出之光线激发成线状或面状之 可见光。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或3项所述光源装置,其中,该 混光部至少一侧系设有凹槽,使承载部盖设于该混 光部,该凹槽可供容置发光晶片。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光源装置,其中,该凹 槽系设有复数微结构或设有透镜结构。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或3项所述光源装置,其中,该 承载部系设有凹陷部以供容置发光晶片。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光源装置,其中,该混 光部相对于发光晶片设置之一侧系设有复数微结 构。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光源装置,其中,该光 源部之出光侧进一步设有反射部,而该混光部系设 于相对于该反射部之一侧,使光源部之光线经由该 反射部之反射可朝向混光部射入。 9.一种光源装置,其至少包含有: 至少一光源部,该光源部系设有至少一发光晶片以 及供发光晶片承置之承载部; 反射部,该反射部系设于光源部之出光侧; 混光部,该混光部系固设于光源部相对该反射部之 一侧,该混光部系由发光晶片朝一个或以上之方向 延伸,其混光部并设有复数萤光粒子,使光源部之 光线经由该反射部之反射可朝向混光部射入,而各 萤光粒子可将光线激发成线状或面状之可见光。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或9项所述光源装置,其中,该 反射部与混光部以及承载部与光源部间进一步设 有固定件。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光源装置,其中,该固 定件可以为黏贴剂。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光源装置,其中,该固 定件可以为设于反射部与混光部间或混光部与承 载部间可相互卡合之崁合结构。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或9项所述光源装置,其中,该 反射部可包含有复数反射面。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光源装置,其中,该混 光部系为实心结构或空心结构。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光源装置,其中,该混 光部系为空心结构,其混光部系设有至少一开口, 以供容置发光晶片,而该承载部则盖设于混光部之 开口处。 16.一种光源装置,其至少包含有: 至少一光源部,该光源部系设有至少一发光晶片以 及供发光晶片承置承载部; 混光部,该混光部系为空心结构,其混光部系设有 至少一开口,以供容置发光晶片,而该承载部则盖 设于混光部之开口处,该混光部系由发光晶片朝一 个或以上之方向延伸,其混光部并设有复数萤光粒 子,各萤光粒子可将发光晶片所发出之光线激发成 线状或面状之可见光。 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或16项所述光源装置,其中, 该混光部并设有与开口相通之容置空间,而承载部 并朝容置空间中延伸有延伸板,该发光晶片则固设 于该延伸板上。 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或16项所述光源装置,其中, 该混光部系由复数板件组装而成,其中一板件设有 复数萤光粒子。 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所述光源装置,其中,其他 板件可设有反射层或反射粒子。 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所述光源装置,其中,该设 有复数萤光粒子之板件上系设有复数微结构,复数 萤光粒子系附着于板件之内壁面或外壁面上,而复 述微结构则设于相对萤光粒子之另侧。 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或16项所述光源装置,其中, 复数萤光粒子系附着于混光部之内壁面或外壁面 上或混于混光部内。 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或16项所述光源装置,其中, 该承载部系设有凹陷部以供容置发光晶片。 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或16项所述光源装置,其 中,该承载部与混光部靠近凹槽处间进一步设有固 定件。 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所述光源装置,其中,该固 定件可以为黏贴剂。 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所述光源装置,其中,该固 定件可以为设于承载部与混光部间可相互卡合之 崁合结构。 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9或16项所述光源装置, 其中,该混光部可以由发光晶片朝一个方向延伸而 形成线状结构;或者朝二个方向延伸而形成板状结 构;或者朝二个方向或以上延伸而形成几何形状结 构体。 图式简单说明: 第一图系为习用直下式背光模组之结构示意图。 第二图系为另一习用光源单元之结构示意图。 第三图(A)、(B)系为本创作中第一实施例光源装置 之结构示意图。 第四图系为本创作中第一实施例光源装置之结构 分解图。 第五图系为本创作中第一实施例光源装置之另一 结构分解图。 第六图系为本创作中凹槽之结构示意图。 第七图系为本创作中凹槽之另一结构示意图。 第八图系为本创作中第二实施例光源装置之结构 示意图。 第九图系为本创作中第二实施例光源装置之结构 分解图。 第十图系为本创作中第三实施例光源装置之结构 示意图。 第十一图系为本创作中第三实施例光源装置之结 构分解图。 第十二图系为本创作中第三实施例光源装置之另 一结构示意图。 第十三图系为本创作中第四实施例光源装置之结 构分解图。 第十四图系为本创作中第四实施例光源装置之结 构示意图。 第十五图系为本创作中第五实施例光源装置之结 构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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