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携带式录影机与电池盒之组合结构
摘要 一种携带式录影机与电池盒之组合结构,系针对于录影机之自有电力一般均不会太多,所以在长时间录影时要另备电池,但另备电池除了重量重外,需另外携带再以一变压器经电线连结录影机,如此反而造成携带式录影机不便于携带,连结也过于杂乱不整齐,而本发明得设一电池盒,该电池盒顶部设有一框架,该框架之一端枢设有一折盖,当折盖打开时,得将该录影机置入框架,再将折盖盖合扣固时,折盖框边得以限位压制录影机,达到结合一体之效果,如此除了便利携带外,线材也较整齐,使用上更具一致性者。
申请公布号 TWM328156 申请公布日期 2008.03.01
申请号 TW096211036 申请日期 2007.07.06
申请人 罗美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杨鸿山
分类号 H04N5/76(2006.01);G03B17/00(2006.01) 主分类号 H04N5/76(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1.一种携带式录影机与电池盒之组合结构,系包含 有: 一录影机,该录影机为一种携带式录影机,该录影 机接收外部摄影讯号,并将该摄影讯号记录储存; 及, 一电池盒,该电池盒之顶面设有框架,而框架之一 侧枢设有一折盖,折盖异于枢设端为前端,折盖前 端设有往内之扣合件,而电池盒框架对应扣合件设 有扣合槽,扣合槽为扣合件扣合定位折盖,折盖周 边框边恰可扣合压制限位录影机四周,录影机底面 则为电池盒顶面支撑,达到可以稳固组合录影机形 成一体之目的。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携带式录影机与电 池盒之组合结构,其中该电池盒可搭载不同厂牌携 带式录影机,但如需要录影兼发射讯号,则需搭载 同品牌携带式录影机。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携带式录影机与电 池盒之组合结构,其中该折盖框边设成断面略呈九 十度之框边。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携带式录影机与电 池盒之组合结构,其中该电池盒结合录影机时可支 援他牌或同品牌的摄影机之电力供应。 图式简单说明: 第一图:系本创作之立体分解图。 第二A至E图:系本创作之组合录影机与电池盒之连 续动作示意图。 第三图:系本创作之组合后立体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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