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深孔钻头 |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钻头,特别是一种深孔钻头,包括柄(1)以及具有排屑槽(6)的部分(2),该具有排屑槽的部分的长度大于公称直径(D)的3倍并且前端由钻头尖端(3)形成,该尖端由主切削刃(5)所确定,所述切削刃以钻头前端的前沿关系设置。为了提供具有上述特征的钻头,其能够在超过公称直径10倍到20倍的深孔加工时进行连续操作并且在操作中尤为经济,本发明提出,钻头尖端(3)以及至少邻接钻头尖端的排屑槽(6)区域用硬质材料涂覆,直到从钻头尖端起距离T的位置,该距离最大为公称直径(D)的3倍,并且至少排屑槽(6)在从尖端起距离超过T的区域内没有涂覆,并且其中钻头芯部(4)在钻头尖端附近的区域具有最大直径(K),该直径对应公称直径的至少30%到55%,该直径向着排屑槽部分(2)的区域变小,即朝着柄(1)变小,到最小直径(k),该最小直径最多为公称直径的20%到50%,其中尖端区域的最大芯部直径(K)相对于朝着柄(1)变小的区域的最小芯部直径(k)的差值至少为公称直径的5%。 | ||
申请公布号 | CN101115579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8.01.30 |
申请号 | CN200680004350.9 | 申请日期 | 2006.02.08 |
申请人 | 京特两合公司 | 发明人 | 京特·施魏格霍费尔;彼得·穆勒 |
分类号 | B23B51/02(2006.01) | 主分类号 | B23B51/02(2006.01) |
代理机构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田军锋;王爱华 |
主权项 | 1.一种钻头,特别是一种深孔钻头,包括柄(1)以及具有排屑槽(6)的部分(2),该具有排屑槽的部分(2)的长度大于公称直径(D)的3倍并且前端由钻头尖端(3)形成,该尖端(3)由主切削刃(5)所确定,所述主切削刃(5)以在钻头前端的前沿关系设置,其特征在于,钻头尖端(3)以及至少邻接该钻头尖端(3)的排屑槽(6)区域用硬质材料涂覆,直到从钻头尖端(3)起距离T的位置,该距离T最大为公称直径(D)的3倍,并且至少排屑槽(6)在从尖端起距离超过T的区域内没有被涂覆,并且其中钻头芯部(4)在钻头尖端附近的区域具有最大直径(K),该直径(K)对应公称直径的至少30%到55%,其朝着排屑槽部分(2)的靠近柄(1)的区域变小,到最小直径(k),该最小直径(k)最多为公称直径的20%到50%,其中在尖端区域的最大芯部直径(K)相对于朝着柄(1)靠近的区域的最小芯部直径(k)的差值至少为公称直径的5%。 | ||
地址 | 德国法兰克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