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图像处理系统和信息处理设备 |
摘要 |
提供了图像处理系统、信息处理设备和计算机程序,能够利用图像处理设备所拥有的数据保护功能。信息处理设备与一个或更多个图像处理设备一起连接到通讯网络。该信息处理设备从每一个图像处理设备获取保护功能信息,该保护功能信息指示了图像处理设备是否具有用于通过加密等保护数据的数据保护功能,并且输出图像处理设备的列表。对于具有数据保护功能的图像处理设备,信息处理设备输出密钥标记以及以数字指示数据受保护的强度的安全级别,并且接收对用于处理图像的图像处理设备的选择。 |
申请公布号 |
CN100365561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8.01.30 |
申请号 |
CN200480003030.2 |
申请日期 |
2004.01.28 |
申请人 |
夏普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冈本裕次;藤原胜良;上田直史;野村达郎;吉浦昭一郎 |
分类号 |
G06F3/12(2006.01);B41J5/00(2006.01);B41J29/38(2006.01) |
主分类号 |
G06F3/12(2006.01)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邵亚丽;马莹 |
主权项 |
1.一种图像处理系统,包括信息处理设备和一个或更多个图像处理设备,所述图像处理设备被连接到所述信息处理设备,用于处理从所述信息处理设备接收到的图像数据,其特征在于所述图像处理设备包含用于存储保护功能信息的保护功能信息存储单元,该保护功能信息指示是否存在用于保护要被处理的图像数据的数据保护功能,并且所述信息处理设备包含:保护功能信息获取单元,用于从一个或更多个连接到其自身的所述图像处理设备获取保护功能信息;和输出单元,用于输出由所述保护功能信息获取单元所获取的保护功能信息;输入单元,用于接受从与由所述输出单元输出的保护功能信息相关的一个或更多个所述图像处理设备中对于一个图像处理设备的选择;和通讯单元,用于发送图像数据和对该图像数据的处理指令到接受了对其的选择的所述图像处理设备。 |
地址 |
日本大阪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