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钉枪用钉子 |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钉枪用钉子构造,其至少系由钉本体及限位体所组成,其中该钉本体系包括有钉头、钉身及钉锥所组成,而该钉头及钉锥位于钉身的两端,且于该钉身适当处设有向下收束锥状的导部,并于导部顶端至钉头之间适当处能被具有可变形量的限位体给一体包覆成型,以致使钉本体在钉入板材后,会受该导部的强制引导作用而迫使已包覆于导部上方的限位体恰能被挤入卡抵于板材的抵靠部上,而形成更加紧密的嵌入卡合作用。 | ||
申请公布号 | CN201011353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8.01.23 |
申请号 | CN200620019137.2 | 申请日期 | 2006.04.10 |
申请人 | 百利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李宜宽 |
分类号 | F16B15/00(2006.01) | 主分类号 | F16B15/00(2006.01) |
代理机构 | 北京中博世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张岱 |
主权项 | 1.一种钉枪用钉子,其至少由钉本体及限位体所组成,其中该钉本体包括有钉头、钉身及钉锥,而该钉头及钉锥位于钉身的两端,其主要特征在于:该钉身适当处设有导部,且该导部的最大直径必需大于钉身最大直径及小于钉头最大直径,并于导部顶端至钉头之间的适当处能被具有可变形量的限位体给一体包覆成型,以致使钉本体在钉入板材后,会受该导部的强制引导作用而迫使已包覆于导部上方的限位体恰能被顺势挤入卡抵于板材的抵靠部上,而形成更加紧密的嵌入卡合作用。 | ||
地址 | 台湾省台中市南区正义街43号11楼之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