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标示具有一预先标示区或无法标示区之光学媒体
摘要 一种设置一个可标示区于一种包括一个无法标示区之光学储存媒体的一个表面上之方法。一种雷射光束被照射于该表面上的一位置上而不标记该位置。自该位置反射的雷射能量被侦测。以该反射的雷射能量为基础,决定是否该位置系于一个由该雷射能量可标记的可标示区内或是一个由该雷射能量为不可标记的无法标示区内。
申请公布号 TW200805326 申请公布日期 2008.01.16
申请号 TW096103512 申请日期 2007.01.31
申请人 惠普研发公司 发明人 科瓦斯尼;利平斯基
分类号 G11B7/0045(2006.01);G11B23/40(2006.01) 主分类号 G11B7/0045(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恽轶群;陈文郎
主权项
地址 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