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液压煞车机构
摘要 一种液压煞车机构,其特征是具有一煞车总泵,该煞车总泵包括一缸体、一柱塞、一第一单向皮碗、一第二单向皮碗、以及一第三单向皮碗。缸体内含煞车油,且缸体具有连通的一储油空间、一柱塞空间、以及一总泵出油口。柱塞以可移动方式设置在柱塞空间内。第一单向皮碗、第二单向皮碗、及第三单向皮碗皆设置在柱塞上,第三单向皮碗靠近总泵出油口,且第三皮碗设置方向与第一、第二单向皮碗相反。当液压煞车机构的煞车卡钳受振动时,第二单向皮碗防止煞车卡钳内的煞车油流向煞车总泵。本实用新型在液压煞车机构的煞车卡钳受振动时,由于第二单向皮碗的阻挡,可防止煞车卡钳内的煞车油流向煞车总泵,解决了手柄与柱塞因高振环境使作动行程增加的问题。
申请公布号 CN201002598Y 申请公布日期 2008.01.09
申请号 CN200620139454.8 申请日期 2006.12.25
申请人 三阳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郭荣彬
分类号 B60T11/18(2006.01);B62L3/02(2006.01) 主分类号 B60T11/18(2006.01)
代理机构 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人 宋义兴
主权项 1.一种液压煞车机构,其特征在于具有一煞车总泵,该煞车总泵包括:一缸体,内含煞车油,该缸体具有连通的一储油空间、一柱塞空间、以及一总泵出油口;一柱塞,以可移动方式设置在该柱塞空间内;一第一单向皮碗,设置在该柱塞上;一第二单向皮碗,设置在该柱塞上;一第三单向皮碗,设置在该柱塞上且靠近该总泵出油口,该第三皮碗设置方向与该第一、第二单向皮碗相反,该第一、第二、第三单向皮碗的设置方向使该第一、第二单向皮碗间的煞车油可经由该第二单向皮碗流至该第二、第三单向皮碗之间,但该第二、第三单向皮碗间的煞车油无法经由该第二单向皮碗流至该第一、第二单向皮碗之间。
地址 中国台湾新竹县新丰乡上坑村二邻坑子口一八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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