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宗教用品置放座构造
摘要 本创作系关于一种宗教用品置放座构造,其系包含有:固定座、活动座及第一固定件所组成,其中;固定座内部设有容置空间;活动座系容置且卡制于固定座之容置空间内;第一固定件系固设于活动座上,具有固定宗教用品之功能;藉此当宗教用品固设于该第一固定件上,信仰者将该活动座从固定座上取出,该活动座连同宗教用品即可回寺庙进行宗教行为,当宗教行为完成后,该活动座即可安装回固定座之容置空间内。
申请公布号 TWM323862 申请公布日期 2007.12.21
申请号 TW096204939 申请日期 2007.03.28
申请人 张继宗 发明人 张继宗
分类号 A47G33/00(2006.01) 主分类号 A47G33/00(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1.一种宗教用品置放座构造,其系包含有:固定座、 活动座及第一固定件所组成,其中;固定座内部设 有容置空间;活动座系容置且卡制于固定座之容置 空间内;第一固定件系固设于活动座上,具有固定 宗教用品之功能;藉此当宗教用品固设于该第一固 定件上,信仰者将该活动座从固定座上取出,该活 动座连同宗教用品即可回寺庙进行宗教行为,当宗 教行为完成后,该活动座即可安装回固定座之容置 空间内。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宗教用品置放座构 造,其中,该容置空间之边缘处设有顶缘,该顶缘系 具有压制之功能。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宗教用品置放座构 造,其中,该固定座之容置空间前侧呈开放状,近前 侧处设有穿槽。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宗教用品置放座构 造,其中,该固定座二侧边适当位置各设有二调整 部,该调整部设有螺孔,可设有数螺元件系为螺纹 状状态,将数螺元件螺锁于调整部之螺孔内。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宗教用品置放座构 造,其中,该固定座后侧设有二弹簧槽,可设有二顶 弹性体系容置于固定座之二弹簧槽内,该顶弹性体 即顶抵于活动座一侧面处。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宗教用品置放座构 造,其中,该固定座之容置空间之适当位置设有导 电孔,该导电孔系为贯穿状状态,该活动座设有二 第三容槽,于活动座底部设有电线槽,该电线槽与 二第三容槽系为相通状态,该电线槽并对正导电孔 。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宗教用品置放座构 造,其中,该活动座设有第一容槽。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宗教用品置放座构 造,其中,该活动座设有第二容槽。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宗教用品置放座构 造,其中,该活动座一侧边设有第四容槽。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宗教用品置放座构 造,其中,该第一固定件系为双面黏性功效。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宗教用品置放座构 造,其中,该第一固定件系固设于活动座之第一容 槽内。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宗教用品置放座构 造,其中,可设有第二固定件系固设于活动座上,乒 有固定宗教用品之功能。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宗教用品置放座构 造,其中,可设有第二固定件,该第二固定件系固设 于活动座之第二容槽内。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宗教用品置放座 构造,其中,该第二固定件系为双面黏性功效。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宗教用品置放座构 造,其中,可设有发光元件系具有发光之功能,该发 光元件系容置活动座之第三容槽内,该发光元件底 端系与活动座之电线槽相接触。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宗教用品置放座构 造,其中,可设有镜子系容置于活动座之第四容槽 内。 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宗教用品置放座构 造,其中,可设有固定装置系固设于固定座之穿槽 处,使之该活动座因固定装置即容置卡制于固定座 之容置空间内,该固定装置系由固定杆座体、固定 杆、套环、弹性体所组成;该固定杆座体系为贯穿 状态,该固定杆座体内设有容室,该容室贯穿至固 定杆座体另一端处,该固定杆座体系固设于固定座 之穿槽处;该固定杆系为凸型状之杆体,该固定杆 一端延伸出凸柱,该凸柱系贯穿至固定杆座体之容 室内且凸伸于容置空间内,该凸柱系靠抵于活动座 前端,活动座即容置卡制于固定座内;该套环系容 置于容室内,当固定杆贯穿至固定杆座体之容室内 ,该套环即套置固定于固定杆之凸柱上,使凸柱枢 设于固定杆座体之容室内;该弹性体系具有弹性作 用力,该弹性体系容置于固定杆座体内,该弹性体 一端顶抵于固定杆座体内部,另一端于套环上。 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宗教用品置放座构 造,其中,可设有固定装置系固设于固定座之穿槽 处,使之该活动座因固定装置即容置卡制于固定座 之容置空间内,该固定装置系为固定杆座体、固定 杆及弹性体所组成;该弹性体与固定杆系容置于固 定杆座体内,使弹性体一端顶抵固定杆座体内部, 另一端顶抵固定杆,该固定杆可压制活动座前侧, 使活动座容置于固定座之容置空间内。 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所述之宗教用品置放座 构造,其中,该固定杆设有第一斜角及第二斜角。 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宗教用品置放座构 造,其中,可设有固定装置系固设于固定座之穿槽 处,使之该活动座因固定装置即容置卡制于固定座 之容置空间内,该固定装置系可为固定杆;该固定 杆一端延伸出凸柱,该固定杆之凸柱处设有凸块, 该固定杆之凸柱贯穿固定座之穿槽,该固定杆之凸 块即靠抵于穿槽内面。 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宗教用品置放座构 造,其中,该固定座之导电孔位置系隐于活动座底 部。 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宗教用品置放座构 造,其中,该活动座前侧适当位置设有挂勾。 图式简单说明: 第一图、系为本创作第一实施例之立体分解图。 第二图、系为本创作第一实施例组合图。 第三图、系为本创作第一实施例之侧视图。 第四图、系为本创作第三图A-A处之剖视图。 第五图、系为本创作第四图B处之剖视图。 第六图、系为本创作第一实施例之组合剖视图。 第七图、系为本创作第六图B处放大图。 第八图、系为本创作第一实施例之立体组合图。 第九图、系为本创作固设香炉之立体组合图。 第十图、系为本创作第二实施例之剖视图。 第十一图、系为本创作第十图B处放大图。 第十二图、系为本创作第三实施例之剖视图。 第十三图、系为本创作第十二图B处放大图。 第十四图、系为本创作第四实施例之立体组合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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