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适用于精密电器设备的气溶胶灭火组合物
摘要 本发明特别涉及一类适用于精密电器设备的气溶胶灭火组合物。特征在于:氧化剂为钾盐和锶盐的混合物,且以钾盐氧化剂大于或等于5质量%至小于15质量%,锶盐氧化剂大于52质量%至小于或等于60质量%为最佳选择;可燃剂可为胍类、唑类及其盐中的一种或多种的组合;添加剂可为金属粉类、金属氧化物类、碳粉类、无机盐类、有机酸及其盐中的一种或多种的组合;黏合剂可为树脂类、纤维素类、酯类、聚合物类中的一种或多种的组合;所有组分最大平均直径在50μm以下;对于具有精密电器设备的灭火空间灭火后,可保证其绝缘电阻大于或等于100MΩ。本发明提供了较现有技术更加合理、环境友好、适用于精密电器设备的气溶胶灭火组合物。
申请公布号 CN101088578A 申请公布日期 2007.12.19
申请号 CN200710018217.5 申请日期 2007.07.10
申请人 陕西坚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发明人 郭鸿宝;张赞锋
分类号 A62D1/06(2006.01);A62C3/00(2006.01) 主分类号 A62D1/06(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1、适用于精密电器设备的气溶胶灭火组合物,包含氧化剂、可燃剂、黏合剂和添加剂,其特征在于:灭火组合物中的氧化剂为钾盐氧化剂和锶盐氧化剂的混合物;可燃剂可为硝酸胍、氨基硝酸胍、硝酸三氨基胍、硝酸二氨基胍中的一种或多种的组合;添加剂可为铝粉、镁粉、碳粉、碳酸镁、碳酸钙、钾长石中的一种或多种的组合;粘合剂可为酚醛树脂、环氧树脂、丙烯酸树脂中一种或多种的组合;灭火组合物中各组份的质量百分含量为:钾盐氧化剂:大于或等于5%至小于15%;锶盐氧化剂:大于等于52%至小于或等于60%;可燃剂: 10%~25%;添加剂: 2%~10%;粘合剂: 2%~10%。
地址 710025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区枫叶大厦A12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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