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内燃机停机期间禁止加速踏板信号的控制
摘要 ECU执行用于在点火开关关闭之后使发动机运行规定时间的停机控制。在发动机的停机控制的执行期间,该ECU禁止对加速踏板信号的更新,控制节气门的开度,使得节气门的开度与加速踏板的下压量无关地变为恒定,由此防止发动机的输出因加速踏板的操作而改变(S30)。
申请公布号 CN101076660A 申请公布日期 2007.11.21
申请号 CN200580042493.4 申请日期 2005.11.22
申请人 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 发明人 山田一美
分类号 F02D41/04(2006.01) 主分类号 F02D41/04(2006.01)
代理机构 北京东方亿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柳春雷
主权项 1.一种内燃机的控制设备,所述内燃机具有对应于加速踏板(95)的操作而改变的输出,所述控制设备包括:控制装置(80),用于在停机控制的执行期间使所述加速踏板(95)的操作无效,所述停机控制用于在点火开关(110)关闭之后使内燃机(20)运行规定时段。
地址 日本爱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