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安全燃放器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安全燃放器,该燃放器包括含有发火器、储气室和跳板出气阀门的点火装置、点火控制机构和手柄;所述的点火装置上设有连接子口,所述的点火装置通过连接子口插入、固定在所述的手柄上,所述的点火控制机构安装在所述的手柄内,所述的点火控制机构包括有联动机构,所述的点火控制机构通过所述的联动机构连接到点火装置的发火器和跳板出气阀门上。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1.由于点火装置与手柄是可分离的,通过连接接口固定在手柄上,因此非常方便安全点火器的安全保管和使用;2.长手柄,可以保证使用者的使用安全;3.使用者可以根据需要调整手柄的长度;同时可伸缩手柄也利于安全点火器的保管与携带。 |
申请公布号 |
CN200975860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7.11.14 |
申请号 |
CN200620159622.X |
申请日期 |
2006.11.13 |
申请人 |
宋振海 |
发明人 |
宋振海 |
分类号 |
F42B4/00(2006.01) |
主分类号 |
F42B4/00(2006.01) |
代理机构 |
北京国林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桂玲;李富华 |
主权项 |
1.一种安全燃放器,包括含有发火器、储气室和跳板出气阀门的点火装置,点火控制机构和手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点火装置上设有连接子口,所述的点火装置通过连接子口插入、固定在所述的手柄上,所述的点火控制机构安装在所述的手柄内,所述的点火控制机构包括有联动机构,所述的点火控制机构通过所述的联动机构连接到点火装置的发火器和跳板出气阀门上。 |
地址 |
100013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15区4号楼1205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