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将核酸溶于非水溶性介质的方法及其应用 |
摘要 |
本发明是关于一种将核酸溶于非水溶性介质的方法及其应用,特别是指一种通过添加中间质溶液使水溶性核酸溶液与液化的非水溶性介质能够均匀混合,以获得含有核酸的非水溶性介质,并可利用溶于非水溶性介质的核酸作为防伪标记,标示固体或液体目标物。 |
申请公布号 |
CN100347315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7.11.07 |
申请号 |
CN03155949.2 |
申请日期 |
2003.08.27 |
申请人 |
利菲克斯控股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许俊杰;梁明华;詹淳胜 |
分类号 |
C12Q1/68(2006.01);G09F3/02(2006.01);C07H21/00(2006.01) |
主分类号 |
C12Q1/68(2006.01) |
代理机构 |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钟晶 |
主权项 |
1.一种将核酸溶于非水溶性介质的方法,其特征是至少包含下列步骤:将核酸溶解于水溶性溶液中,形成第一溶液;将非水溶性介质溶于溶剂中,形成第二溶液;添加中间质溶液于该第一溶液中;以及混合该含有中间质的第一溶液与该第二溶液以形成含有核酸的第三溶液;其中,该非水溶性介质为一惰性介质且不会破坏核酸结构,该中间质溶液为一极性介于第一溶液与第二溶液之间的溶液;其中,该非水溶性介质包含选自由聚丙烯、聚碳酸酯、聚苯乙烯组成的族群中的聚合物,该溶剂包含选自由氯仿、二氯甲烷、苯类溶剂组成的族群中的有机溶剂,该中间质溶液包含选自由酒精、丙酮及其混合物所组成的族群中的有机溶剂;该中间质溶液的添加量为非水溶性介质的5体积%至50体积%。 |
地址 |
英属维京群岛托尔托拉岛罗德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