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重写数据存储介质
摘要 可重写数据存储介质(1)具有设置有跟踪机构(8)的可重写记录层(9)。所述层(9)具有数据记录区域(5)。可擦除识别标记存在于不同于数据记录区(5)的识别标记区(4,4’)中。数据记录区域(5)具有第一跟踪结构(8’),而识别标记区域(4,4’)基本脱离跟踪结构或者具有实际上不同于第一跟踪结构(8’)的第二跟踪结构(8”)。因为记录器的擦除光点的位置不能在半径方向被精确地控制,擦除识别标记实际上是不可能的。
申请公布号 CN101064129A 申请公布日期 2007.10.31
申请号 CN200610163988.9 申请日期 2001.02.09
申请人 皇家菲利浦电子有限公司 发明人 J·H·M·斯普瑞特;J·C·塔尔斯特拉;R·A·布伦蒂克;R·R·德伦滕
分类号 G11B7/007(2006.01);G11B13/04(2006.01);G11B20/12(2006.01) 主分类号 G11B7/007(2006.01)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王忠忠
主权项 1.一种可重写数据存储介质(1),其具有设置有具有轨道的跟踪机构(8)的可重写记录层(9),所述层(9)具有数据记录区域(5),和存在于不同于数据记录区(5)的识别标记区(4)中的可擦除识别标记(3),并且识别标记(3)跨越数据记录区域(5)中的跟踪结构(8)的几个轨道的半径宽度,其特征在于,数据记录区域(5)具有第一跟踪结构(8’),而识别标记区域(4)基本上没有跟踪结构或者具有实际上不同于第一跟踪结构(8’)的第二跟踪结构(8”)。
地址 荷兰艾恩德霍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