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鉴定可溶性油墨书写字迹相对形成时间的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鉴定可溶性油墨书写字迹相对形成时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它是通过分别平行测定待检字迹与参比样本字迹的溶解率,然后将其进行比较,从而判定待检字迹的相对形成时间。本发明操作简单,结果准确可靠,可广泛应用于圆珠笔、签字笔等水溶性及油溶性油墨字迹的相对形成时间鉴定。采用本发明在有同种类参比样本的情况下可以确定3年内普通可溶性油墨字迹的相对形成时间。 |
申请公布号 |
CN101059498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7.10.24 |
申请号 |
CN200710078490.7 |
申请日期 |
2007.05.22 |
申请人 |
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
发明人 |
杨群英;游嘉德;易旻;杨进友 |
分类号 |
G01N33/32(2006.01);G01N21/00(2006.01) |
主分类号 |
G01N33/32(2006.01) |
代理机构 |
重庆弘旭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周韶红 |
主权项 |
1、一种鉴定可溶性油墨书写字迹相对形成时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它是通过分别平行测定待检字迹与参比样本字迹的溶解率,然后将其进行比较,从而判定待检字迹的相对形成时间。 |
地址 |
401120重庆市渝北区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