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鉴定可溶性油墨书写字迹相对形成时间的方法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鉴定可溶性油墨书写字迹相对形成时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它是通过分别平行测定待检字迹与参比样本字迹的溶解率,然后将其进行比较,从而判定待检字迹的相对形成时间。本发明操作简单,结果准确可靠,可广泛应用于圆珠笔、签字笔等水溶性及油溶性油墨字迹的相对形成时间鉴定。采用本发明在有同种类参比样本的情况下可以确定3年内普通可溶性油墨字迹的相对形成时间。
申请公布号 CN101059498A 申请公布日期 2007.10.24
申请号 CN200710078490.7 申请日期 2007.05.22
申请人 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发明人 杨群英;游嘉德;易旻;杨进友
分类号 G01N33/32(2006.01);G01N21/00(2006.01) 主分类号 G01N33/32(2006.01)
代理机构 重庆弘旭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周韶红
主权项 1、一种鉴定可溶性油墨书写字迹相对形成时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它是通过分别平行测定待检字迹与参比样本字迹的溶解率,然后将其进行比较,从而判定待检字迹的相对形成时间。
地址 401120重庆市渝北区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