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手持设备上数字作品内容的保护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手持设备上数字作品内容的保护方法,属于数字作品内容技术保护领域。现有技术中,存在用户采用某种方法,可使已经不在授权时间段内的数字作品仍然有效的问题。本发明首先判断手持设备上是否存在有效的时间信息文件,若不存在或存在但无效,则在永久存储区域中生成之,并将时间段专用设备号和时间信息结构写入。然后,后台启动两个监控模块,分别监控系统时间修改和唤醒事件,事件发生时或定时的更新累加的时间信息结构。最后,使用时,若时间信息文件无效或参考时间不在时间段内,则不能使用,否则用时间段专用设备号进行解密。采用本发明所述的方法,有效地解决了手持设备上有授权时间段的数字作品版权的技术保护问题。
申请公布号 CN100345083C 申请公布日期 2007.10.24
申请号 CN200510084122.4 申请日期 2005.07.08
申请人 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北京大学 发明人 王长桥;汤帜;贾爱霞;王叶红
分类号 G06F1/00(2006.01) 主分类号 G06F1/00(2006.01)
代理机构 北京英赛嘉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田明;王达佐
主权项 1.一种手持设备上数字作品内容的保护方法,包括以下步骤:(1)初始化模块判断手持设备上是否存在有效的时间信息文件,如果不存在或虽存在但无效,则在该设备永久存储区域中生成一个时间信息文件,并将时间段专用设备号和时间信息结构写入该文件中;(2)后台启动两个负责时间累加的监控模块,分别监控系统时间修改和设备唤醒事件,在事件发生时或定时地将累加的时间信息结构写入时间信息文件中;(3)当用户使用具有时间段限制的数字作品时,时间段专用设备号安全模块首先判断时间信息文件是否有效,若无效则使该数字作品不能够被用户使用,并重新生成之,若有效,则过期判断模块读出文件中的时间信息结构,计算出参考时间,如果参考时间在时间段内,则用时间段专用设备号解密,解密后用户能够正常地使用数字作品,否则判断该数字作品过了使用期,不能够使用;其中,步骤(3)中判断有时间段限制的数字作品是否过了使用期的方法如下:步骤1)首先验证时间信息文件和时间段专用设备号是否有效,若无效则重新生成时间信息文件和时间段专用设备号,并提示用户数字作品过了使用期;步骤2)判断系统时间是否在有效期间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给用户提示数字作品过了使用期;步骤3)判断是否存在需要的两个后台监控模块,若不存在则过了使用期,否则读出时间信息文件中的时间信息结构,计算出参考时间;步骤4)判断系统时间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则提示用户进行修改且过了使用期;步骤5)根据有效开始时间判断参考时间是否正确,若不正确,更新时间信息文件中的时间信息结构并重新计算参考时间,根据参考时间进行数字作品是否过了使用期的判断,若没过使用期,再用时间段专用设备号进行解密数字作品,供用户正常使用;上述步骤5)中计算参考时间TR的算法如下,首先读出时间信息结构,即系统时间T1和系统运行了多长时间T2,然后得到当前系统运行了多长时间T3,最后计算参考时间TR=T1+(T3-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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