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具辅助照明功能的摄像装置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是有关一种具辅助照明功能的摄像装置,包括一摄像装置本体,其具有一开口,一卷线机构、一发光源位于摄像装置本体内部,及一光纤线一端是缠绕固定在卷线机构上并对应该发光源,另一端是具一罩体并位于此开口处,且利用一电源提供电力予该发光源。其中,此光纤线可从开口处拉出来,以让使用者对一摄像主体提供不同角度的补光。 |
申请公布号 |
CN200965607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7.10.24 |
申请号 |
CN200620156923.7 |
申请日期 |
2006.10.18 |
申请人 |
华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黄毓承 |
分类号 |
G03B15/02(2006.01);H04N5/225(2006.01) |
主分类号 |
G03B15/02(2006.01) |
代理机构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汤保平 |
主权项 |
1.一种具辅助照明功能的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一摄像装置本体,其具有一开口;一卷线机构,其位于该摄像装置本体内部;一发光源,其位于该摄像装置本体内部;一光纤线,其一端缠绕固定在该卷线机构上并对应该发光源,另一端具一罩体并位于该开口处;及一供应该摄像装置本体及该发光源所需的电力的电源。 |
地址 |
台湾省新竹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