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本发明关于一种自行车煞车控制装置(1),其包括:一支撑体(3),该支撑体固定于车把(M)并适合于按照一方向(X)容纳一拉线(5)的末端长度;和在支撑体(3)上枢轴转动的一煞车把(8),该煞车把通过将拉线(5)拉向车把(M)来致动煞车。煞车把(8)在其一端具有第一作用区域(A),其特征在于,煞车把(8)的枢轴(9)的位置不在所述方向(X)和煞车把(8)的交点与煞车把(8)的第一作用区域(A)的中间。藉由此种配置,煞车把(8)在第一作用区域(A)面上的长度,亦即煞车把(8)有用侧,系增大。实际中,煞车把(8)的枢轴(9)将向支撑体(3)上骑乘者手掌邻接的区域(18a,18b)转移。同时,在这种驱动结构下,煞车把(8)的作用区域相对于煞车把(8)的枢轴(8)在同侧而为第一作用区域(A),因此骑乘者除拇指外的所有手指都能够有效地传力至煞车把(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