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警报正遭受感测及限制存取与目标关连感知内容之目标之方法及装置
摘要 本发明是关于一种保护感测内容并警告感测目标之方法及装置。一第一收发器(例如:一网路伺服器)包含一资料库,其定义至少一区域,该区域系不允许感测一目标。一第二收发器(例如:一行动电话)感测一目标以获得内容,并在加密后暂时将该内容储存于记忆体中。该行动电话将资讯传输至该网路伺服器,其指示该行动电话的位置,该网路伺服器从该行动电话接收该位置资讯,并判定该目标是否在一「禁止打扰区域」中感测。如果是,则该网路伺服器便指示该行动电话从该记忆体中删除该加密内容,否则,该网路伺服器便指示该行动电话可解密暂时储存的内容,并可储存于永久记忆体中且视其所需使用。
申请公布号 TWI288559 申请公布日期 2007.10.11
申请号 TW094142693 申请日期 2005.12.02
申请人 内数位科技公司 发明人 迪巴舍希.帕卡亚斯塔;约翰.托马纳
分类号 H04M3/42(2006.01);G08B13/00(2006.01) 主分类号 H04M3/42(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蔡清福 台北市中山区中山北路3段27号13楼
主权项 1.一种在一包含一第一收发器和第二收发器之系 统中保护感测资料的方法,该第二收发器包含一资 料库,该资料库定义至少一区域,在该区域中禁止 感测一目标,该方法包含: (a)该第一收发器感测一目标以获得内容; (b)该第一收发器暂时地将该内容储存于在该第一 收发器内之一第一记忆体; (c)该第一收发器将资讯传输至该第二收发器,该资 讯指示该第一收发器之位置; (d)该第二收发器从该第一收发器接收该资讯,并决 定由该资讯所指示的位置是否在禁止感测一目标 之区域内; (e)如果该第二收发器决定该第一收发器之位置系 位于该区域内,则该第二收发器传输一第一共享信 号,指示该第一收发器从该第一记忆体删除该内容 ;以及 (f)如果该第二收发器决定该第一收发器并未位于 该区域中,该第二收发器传输一第二共享信号,指 示该第一收发器在该第一记忆体中之内容可视其 所需使用。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步骤(d) 更包含将接收位置资讯与在一「禁止打扰区域」 资料库中之资讯进行比较,该资料库系位于该第二 收发器中,以决定是否有一配对,其系指示该暂时 储存内容的使用是不被允许的。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步骤(d) 更包含将接收位置资讯与在一「禁止打扰区域」 资料库中之资讯比较,该资料库系位于该第二收发 器中,已决定是否未有一配对,其系指示该暂时储 存内容的使用是被允许的。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第二 收发器系由复数个用户之一服务提供者所操作,而 该第一收发器系由至少一该用户所操作。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第一 收发器为一无线传输/接收单元(WTRU),而该第二收 发器为一基地台。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更包含: (g)在暂时储存该内容于该第一记忆体之前,加密由 该第一收发器所感测之内容。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更包含: (g)因应该第一收发器从该第二收发器接收该第二 共享信号,该第一收发器解密储存于该第一记忆体 中之该内容;以及 (h)该第一收发器永久地储存该解密资料于一第二 记忆体中。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更包含: (g)一使用者使用该第一收发器之一使用者介面,以 定义不允许感测一目标之该区域。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使用 者经由该使用者介面选择一或多个感测装置,以获 得关于该目标之内容。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使用 者经由该使用者介面指示该区域之范围和配置。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使用 者经由该使用者介面选择一功率节省准则,以指定 该第一收发器多久提供位置资讯给该第二收发器 一次。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方法,更包含: (h)该使用者发送一电子邮件至该第二收发器,请求 建立该区域。 13.一种发送一警告信号以指示一目标正受到一感 测装置所感测之方法,该方法包含: (a)启动该感测装置; (b)因应该步骤(a),该感测装置根据该感测装置之位 置决定一使用栏位(FOU)资讯; (c)该感测装置识别一至关于该目标之至少一通讯 装置的通讯路径;以及 (d)该感测装置透过该通讯路径发送一警告信号至 该通讯装置,指示该目标正由一感测装置感测中。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通讯 路径系透过一点对点网路排定路线。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通讯 路径系透过一网路伺服器排定路线。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通讯 路径系透过一Ad-hoc网路排定路线。 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通讯 路径系透过一区域网路排定路线。 18.一种发送一警告信号以指示一目标正由一感测 装置感测之方法,该方法包含: (a)该感测装置根据该感测装置之位置决定使用栏 位(FOU)资讯; (b)该感测装置分析将被感测的该目标,以产生目标 分析资讯; (c)该感测装置将该FOU资讯及该目标分析资讯发送 至一网路伺服器; (d)该网路伺服器识别该目标以及关于该目标之至 少一通讯装置;以及 (e)该网路伺服器发送一警告信号至该通讯装置,以 指示该目标正由该感测装置感测中。 19.一种用以保护感测内容之装置,其包含: (a)一第一收发器;以及 (b)一第二收发器,其包含: (i)一感测单元,用以感测一目标以获得内容; (ii)一第一记忆体,其暂时地储存该内容; (iii)一位置定位器,其系配置以产生与该第二收发 器的一位置关连之一位置资讯;以及 (iv)一第一传输器,其将该位置资讯传输至该第一 收发器;以及 该第一收发器包含: (v)一第一接收器,其从该第一收发器接收该位置资 讯; (vi)一「禁止打扰区域」资料库,其指示不允许感 测一目标之区域; (vii)一第一处理器,其决定由该位置资讯所指示之 该位置是否在该资料库之一区域内;以及 (viii)一第二传输器,其系配置以传输一第一共享信 号,如果该第二收发器之该位置位于该区域内时, 其指示该第二收发器从该第一记忆体删除该内容, 且配置以传输一第二共享信号,以指示该第二收发 器在该第一记忆体中之内容可视所需使用。 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第一 处理器将接收位置资讯与在该「禁止打扰区域」 资料库中之资讯进行比较,以决定是否有一配对, 其指示该暂时储存内容的使用是不被允许的。 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第一 处理器将接收位置资讯与在该「禁止打扰区域」 资料库中之资讯进行比较,以决定是否未有一配对 ,其指示该暂时储存内容的使用是被允许的。 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第一 收发器系由复数个用户之一服务提供者所操作,而 该第二收发器系由至少一该用户所操作。 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第二 收发器系为一无线传输/接收单元(WTRU),而该第一 收发器系为一基地台。 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第二 收发器更包含: (ix)一内容加密/解密单元,其在暂时储存该内容于 该第一记忆体之前,加密由该感测单元所感测之内 容。 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第二 收发器更包含: (ix)一内容加密/解密单元,其因应该第一接收器从 该第二传输器接收该第二共享信号,解密储存于该 第一记忆体中之内容; (x)一第二记忆体,用以永久地储存该解密资料。 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第二 收发器更包含: (ix)一使用者介面,由该第二收发器的一使用者所 使用,以定义不允许感测一目标之该区域。 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使用 者经由该使用者介面选择一或多个感测装置,以获 得关于该目标之内容。 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使用 者经由该使用者介面指示该区域之范围和配置。 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使用 者经由该使用者介面选择一功率节省率则,以指定 该第一收发器多久提供位置资讯给该第二收发器 一次。 3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装置,其中,在该第 二收发器中之该第一传输器更将该加密内容传输 至该第一收发器,该内容加密/解密单元将该加密 内容解密,且该第一处理器将该解密内容与在该「 禁止打扰区域」资料库中之内容进行比较,以决定 由该第二收发器使用该内容是经授权的。 31.一种无线传输/接收单元(WTRU),用以感测及保护 被感测内容,其包含: (a)一感测单元,用以感测一目标以获得内容; (b)一第一记忆体,其暂时地储存该内容; (c)一位置定位器,其系配置以产生该WTRU之位置资 讯; (d)一传输器,其产生并传输一内容证实请求至一网 路伺服器; (e)一接收器,用以接收由该网路伺服器因应该内容 证实请求所发送之一讯息; (f)一内容加密/解密单元,其在暂时地储存该内容 于该第一记忆体前,加密由该感测单元所感测之该 内容,且如果该讯息指示该储存内容系经授权使用 ,则解密储存于该第一记忆体中之内容;以及 (g)一处理器,用以在该讯息指示该储存内容系未经 授权使用时,开始一程序以删除该加密内容。 3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所述之WTRU,更包含: (h)一永久记忆体,用以在该讯息指示该内容储存该 解密内容系经授权使用时,储存该解密内容。 3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所述之WTRU,更包含: (h)一使用者介面,由该WTRU之一使用者所使用,以定 义不允许感测之目标之一区域。 3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3项所述之WTRU,其中,该使用 者经由该使用者介面指示该区域之范围和配置。 3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所述之WTRU,更包含: (h)一使用者介面,由该WTRU之一使用者所使用,以选 择一或多个感测装置,以获得关于该目标之内容。 3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所述之WTRU,更包含: (h)一使用者介面,由该WTRU之一使用者所使用,以选 择一功率节省准则,以指定该WTRU多久提供位置资 讯给该网路伺服器一次。 3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所述之WTRU,其中,该感测 单元包含一麦克风,用以记录由该目标发射之声音 。 3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所述之WTRU,其中,该感测 单元包含一变焦镜头,用以记录该目标之影像。 39.一种积体电路(IC),用以与一感测单元结合使用, 该感测单元感测一目标以获得内容,该IC包含: (a)一第一记忆体,其暂时地储存该内容; (b)一位置定位器,其系配置以产生该感测单元之位 置资讯; (c)一传输器,其产生并传输一内容证实请求至一网 路伺服器; (d)一接收器,用以接收由该网路伺服器因应该内容 证实请求所发送之一讯息; (e)一内容加密/解密单元,其在暂时地储存该内容 于该第一记忆体前,加密由该感测单元所感测之该 内容,且如果该讯息指示该储存内容系经授权使用 ,则解密储存于该第一记忆体中之内容;以及 (f)一处理器,用以在该讯息指示该储存内容系未经 授权使用时,开始一程序以删除该加密内容。 4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9项所述之IC,更包含: (g)一永久记忆体,用以在该讯息指示该内容储存该 解密内容系经授权使用时,储存该解密内容。 4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9项所述之IC,更包含: (g)一使用者介面,用以定义不允许感测一目标之一 区域。 4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1项所述之IC,其中,一使用者 经由该使用者介面指示该区域之范围和配置。 4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9项所述之IC,更包含: (g)一使用者介面,用以选择一或多个感测装置,以 获得关于该目标之内容。 4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9项所述之IC,更包含: (g)一使用者介面,以选择一功率节省准则,用以指 定多久提供位置资讯给该网路伺服器一次。 图式简单说明: 第1图所示为一种感测装置,其透过一点对点网路 传输一警告信号,以警告一目标正被感测; 第2图所示为一种感测装置,其透过一网路伺服器 传输一警告信号,以警告一目标正被感测;以及 第3图所示为一种无线通讯系统,其包含一WTRU及一 基地台,其系根据本发明以判定,在WTRU中获得感测 内容之一感测单元是否违反已建立之「电子不能 干扰」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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