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停车场用可打卡的广告灯箱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停车场用可打卡的广告灯箱,有箱体(1),在箱体(1)内设置有打卡器(2)和显示屏(3),使等候打卡的司机和乘客可以看到显示屏显示的内容,有效缓解等候时的烦闷情绪,同时还可了解显示屏所展示的信息,具有很好的广告效果。尤其是将打卡器通过单片机与显示屏相接,打卡信号通过单片机驱动显示屏,可实现有人打卡时显示屏显示,无人打卡时显示屏关闭,起到节约电能的作用。本实用新型还具有照明功能,在需要照明的停车场可替代照明灯使用。 |
申请公布号 |
CN200959210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7.10.10 |
申请号 |
CN200620093549.0 |
申请日期 |
2006.09.30 |
申请人 |
姚曼娜 |
发明人 |
刘强 |
分类号 |
G09F23/00(2006.01);G09F9/00(2006.01);G07F17/24(2006.01);G07F7/08(2006.01) |
主分类号 |
G09F23/00(2006.01) |
代理机构 |
大连非凡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闪红霞 |
主权项 |
1.一种停车场用可打卡的广告灯箱,有箱体(1),其特征在于:在箱体(1)内设置有打卡器(2)和显示屏(3)。 |
地址 |
116011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鞍山路13号6-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