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停车场用可打卡的广告灯箱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停车场用可打卡的广告灯箱,有箱体(1),在箱体(1)内设置有打卡器(2)和显示屏(3),使等候打卡的司机和乘客可以看到显示屏显示的内容,有效缓解等候时的烦闷情绪,同时还可了解显示屏所展示的信息,具有很好的广告效果。尤其是将打卡器通过单片机与显示屏相接,打卡信号通过单片机驱动显示屏,可实现有人打卡时显示屏显示,无人打卡时显示屏关闭,起到节约电能的作用。本实用新型还具有照明功能,在需要照明的停车场可替代照明灯使用。
申请公布号 CN200959210Y 申请公布日期 2007.10.10
申请号 CN200620093549.0 申请日期 2006.09.30
申请人 姚曼娜 发明人 刘强
分类号 G09F23/00(2006.01);G09F9/00(2006.01);G07F17/24(2006.01);G07F7/08(2006.01) 主分类号 G09F23/00(2006.01)
代理机构 大连非凡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闪红霞
主权项 1.一种停车场用可打卡的广告灯箱,有箱体(1),其特征在于:在箱体(1)内设置有打卡器(2)和显示屏(3)。
地址 116011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鞍山路13号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