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传动轨式影视摄像车
摘要 一种传动轨式影视摄像车,包括:主体车板、扶手支架、传动轨式前轮、传动轨式后轮和可使传动轨式前轮作转向动作的转向机构,所述的扶手支架位于主体车板的后部上方,所述的传动轨式前轮位于主体车板的前部两侧,所述的传动轨式后轮位于主体车板的后部两侧,在所述主体车板的前部两侧相应于传动轨式前轮的位置设有曲体部位。本实用新型的传动轨式影视摄像车具有以下优点:第一,操作使用方便,不需要加装额外的导轨就可实现对不动物体的“移动”拍摄;第二,拆卸组装灵活,该影视摄像车的各个部分能够拆卸为简单的部件,并可简单地进行组装。
申请公布号 CN200954838Y 申请公布日期 2007.10.03
申请号 CN200620138877.8 申请日期 2006.09.29
申请人 程祖芳 发明人 程祖芳
分类号 B62D55/065(2006.01);B62B3/00(2006.01) 主分类号 B62D55/065(2006.01)
代理机构 北京汇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黄挺
主权项 1.一种传动轨式影视摄像车,其特征在于包括:主体车板(1)、扶手支架(2)、传动轨式前轮(4)、传动轨式后轮(5)和可使传动轨式前轮(4)作转向动作的转向机构,所述的扶手支架(2)位于主体车板(1)的后部上方,所述的传动轨式前轮(4)位于主体车板(1)的前部两侧,所述的传动轨式后轮(5)位于主体车板(1)的后部两侧,在所述主体车板(1)的前部两侧相应于传动轨式前轮(4)的位置设有曲体部位(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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