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显示设备的背光单元
摘要 电子设备,比如CD或MP3播放器、PDA、组织器、移动电话,通常包含可相对消耗功率或能量的背光显示单元(10)。本发明涉及降低这种背光显示单元(10)的功耗。只是通过将背光显示单元(10)的区域划分成段(20a;20b;20c)来执行的,其中从背后照明所述每个这样的段的光强度可分别受到控制。因此,根据电子设备(100)的模式或应用,只有显示单元(10)的一些部分要从背后照明,因此整体降低了显示单元(10)的功耗。
申请公布号 CN101048810A 申请公布日期 2007.10.03
申请号 CN200580036915.7 申请日期 2005.10.06
申请人 索尼爱立信移动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M·伯格
分类号 G09G3/34(2006.01);F21V14/00(2006.01);G02F1/13357(2006.01) 主分类号 G09G3/34(2006.01)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王岳;张志醒
主权项 1.一种电子设备(100),包括背光显示单元(10),其具有一个区域和一个或多个被设置为从背后照明背光显示单元(10)该区域的发光元件(13),其特征在于,将所述背光显示单元(10)的区域设置为被划分成段(20a;20b;20c)且所述每个段(20a;20b;20c)被设置为以特定受控光强度从背后照明。
地址 瑞典隆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