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显示装置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显示装置,其中,进行规定,能够适当地调整在显示装置上的图像观看方向、视角或者观看范围。所述显示装置包括:显示部分,其能够在相同的屏幕上显示对于多个不同的观看方向的独立图像,信息获取部分,用于获取有关所述图像朝向的朝向信息,以及图像方向改变部分,用于基于由信息获取部分所获取的朝向信息来改变所述图像的朝向。
申请公布号 CN101044547A 申请公布日期 2007.09.26
申请号 CN200580036000.6 申请日期 2005.10.20
申请人 富士通天株式会社 发明人 福田泰洋;嘉本光宏;藤本博之;桥本義之;余川琢;植田芳和;吉本卓己;齐藤具纪;加藤贵士
分类号 G09G5/00(2006.01);B60R11/02(2006.01);G09G3/20(2006.01) 主分类号 G09G5/00(2006.01)
代理机构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杨晓光;李峥
主权项 1.一种显示装置,包括:显示部分,其能够在相同的屏幕上显示对于多个不同的观看方向的独立图像,信息获取部分,用于获取有关所述图像朝向的朝向信息,以及图像方向改变部分,用于基于由所述信息获取部分所获取的朝向信息来改变所述图像的朝向。
地址 日本兵库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