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发光的广告体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可发光的广告体,包括一可透光之广告本体、一预设于广告本体内部之发光灯串,该广告本体为一立体之文字或图案,当导通电源,即由广告本体内部发光,形成一发光之立体广告体,以提高其显著性,并且利用发光灯串之特性达到减少电费、延长使用寿命之目的。
申请公布号 CN200947327Y 申请公布日期 2007.09.12
申请号 CN200620134715.7 申请日期 2006.08.17
申请人 兆阳电子有限公司 发明人 张文放
分类号 G09F13/00(2006.01);G09F13/22(2006.01) 主分类号 G09F13/00(2006.01)
代理机构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张敬强
主权项 1.一种可发光的广告体,其特征在于,包括:一具有透光性的立体状广告本体;一设于广告本体内部并且沿着广告本体的形状延伸的发光灯串。
地址 台湾省中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