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照明装置,系可调整多种光源输出,包括有: 一主体,包括一壳体与一装设于壳体内之良导体导 电片,并以至少一电池作为电力供应源,该导电片 一端与该电池相接; 一照明体,该照明体包括一灯罩与一发光组件,该 发光组件装设于灯罩内,包括至少一灯泡与一电路 板,两者形成一电性连接关系,该电路板与该电池 相接,并设有至少两接电区,该接电区与该导电片 另一端相接,该照明体与该主体形成一活动性接设 ,藉此控制该接电区与该导电片所形成之电性连接 关系。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照明装置,其中,该主 体之壳体与该照明体之灯罩各设有相对应螺纹结 构,可进行螺合,并依螺合位置使该主体与该照明 体呈活动性接设,调整两者间之距离。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照明装置,其中,该发 光组件内设于容置空间中,该发光组件与该壳体接 触面各设有至少一垂直方向之相对应固定沟槽与 一凸出部,该固定沟槽与该凸出部相互接合,使发 光组件仅能垂直位移。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照明装置,其中,该导 电片与该接电区相接端至少设有两长度不同之导 电件。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照明装置,其中,该导 电件可为良导性弹性元件或良导性接板。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照明装置,其中,该导 电片与该接电区相接端设有一倾斜且具有弹性之 导电件。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照明装置,其中,在该 电池作为电力供应源,可因该导电片与该接电区之 不同电性连接呈闇灭、持续性发光或闪烁性发光 。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照明装置,其中,该主 体与该照明体之间设有至少一环形垫圈。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照明装置,其中,该灯 泡可为LED灯泡或卤素灯泡。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照明装置,其中,该导 电片与电池相接之一端设有一良导性弹性元件。 图式简单说明: 第1图,系本创作照明装置之外观示意图 第2图,系本创作照明装置之分解示意图 第3-1、3-2、3-3图,系本创作照明装置之剖面示意图 第4-1、4-2、4-3图,系本创作照明装置之另一实施例 剖面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