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机车燃油警示装置
摘要 本创作乃系有关一种机车燃油警示装置,该警示装置至少包括有一侦测器、一驱动装置及一蜂鸣器,该侦测器系分别与机车之油量指示器、车速计及电门连接,该驱动装置系接设于侦测器及蜂鸣器之间,当油箱的燃油为低存量时,该侦测器会侦测到油量指示器之低讯号值,并传送讯号至驱动装置,由驱动装置启动蜂鸣器产生数声间歇性警示声,以提醒驾驶人油量不足;若驾驶人仍未加油,于下次启动机车时,侦测器一旦侦测到电门开启或车速计之车速未超过低速设定值时,侦测器则会传送讯号至驱动装置,由驱动装置启动蜂鸣器产生数声间歇性警示声,再次提醒驾驶人油量不足;若连续警示数次仍未加油时,该蜂鸣器则会产生连续急促之警示声,藉此来达到警示之效果及骑乘机车之安全性者。
申请公布号 TWM318562 申请公布日期 2007.09.11
申请号 TW096205826 申请日期 2007.04.12
申请人 俐准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林泰宏;林泰良
分类号 B62J3/00(2006.01) 主分类号 B62J3/00(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周哲民 高雄市苓雅区四维四路3号5楼之1
主权项 1.一种机车燃油警示装置,该警示装置至少具有: 一侦测器,该侦测器系与机车之油量指示器、车速 器及电门连接,并可接收之讯号以判定是否要启动 驱动装置; 一驱动装置,系与侦测器连接;以及 一蜂鸣器,系与驱动装置连接, 其特征在于:该侦测器系可接收来自于油量指示器 、车速器及电门之讯号以判定是否要启动驱动装 置,并由驱动装置启动蜂鸣器产生警示声,以提醒 驾驶人油量不足者。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机车燃油警示装置, 其中,该蜂鸣器之警示声系为数声间歇性之声响者 。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机车燃油警示装置, 其中,该蜂鸣器于连续警示数次而仍未加油时,则 会产生频率为连续且急促之警示声者。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机车燃油警示装置, 其中,该蜂鸣器系设置于仪表板上者。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机车燃油警示装置, 其中,该侦测器侦测到机车为低车速时,会传送讯 号至驱动装置,由驱动装置启动蜂鸣器产生警示声 者。 图式简单说明: 图一系习知机车仪表板之示意图。 图二系本创作油量指示器之立体分解图。 图三系本创作油量指示器与警示装置之示意图。 图四系本创作之警示装置之动作流程示意图。
地址 高雄县凤山市辎汽路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