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支援消费性电子产品控制通讯协定之装置、管理消费性电子产品控制命令的方法、支援高画质多媒体介面标准之系统、以及音讯/视讯娱乐系统
摘要 本发明之较佳实施例提出一种让主控制单元经由支援一通讯协定的汇流排与他方通讯方法与装置,其中运用一命令控制单元,以处理接收自与发送至支援该通讯协定的汇流排上的讯息。该命令控制单元将该主控制单元之高阶命令转换为符合通讯协定的低阶电气讯号,以便经由该汇流排传送出去,更将接收自该汇流排之符合通讯协定的低阶电气讯号转换为高阶命令,以供该主控制单元运用。
申请公布号 TWI285814 申请公布日期 2007.08.21
申请号 TW094133958 申请日期 2005.09.29
申请人 光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林哲永;廖庆璋;林宗桦;施承佑
分类号 G06F13/14(2006.01) 主分类号 G06F13/14(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洪澄文 台北市大安区信义路4段279号3楼;颜锦顺 台北市大安区信义路4段279号3楼
主权项 1.一种支援消费性电子产品控制通讯协定(CEC protocol,consumer electronics control protocol)之装置,包括: 一主控制单元,用以产生一命令; 一第一传输埠,用以连接一多蕊滙流排(multi- conductor bus),该多蕊滙流排包括一CEC线路(CEC line); 以及 一命令控制单元,耦接至该主控制单元与该CEC线路 ,用以将该命令转换为一CEC资料框(CEC frames)。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支援消费性电子产 品控制通讯协定之装置,其中该CEC资料框包括以逻 辑0与逻辑1表示的位元,其中逻辑0以持续1.5ms范围 自约0V至约600mV之输出电压表示,以及以持续0.9ms范 围自约2.5V至约3.6V之输出电压表示,而逻辑1以持续 0.6ms范围自约0V至约600mV之输出电压表示,以及以持 续1.8ms范围自约2.5V至约3.6V之输出电压表示。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支援消费性电子产 品控制通讯协定之装置,其中该命令控制单元是内 建于该主控制单元,而该命令控制单元与该主控制 单元共用一处理器。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支援消费性电子产 品控制通讯协定之装置,其中该命令控制单元藉双 向传输之连线与该主控制单元相连接。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支援消费性电子产 品控制通讯协定之装置,更包括: 一储存元件,耦接至该命令控制单元,其中该储存 元件储存接收自该主控制单元之一可辨识讯息; 其中该可辨识讯息包括: 一长度位元组,表示该可辨识讯息之位元组总数目 ; 一核心命令位元组,预先定义完毕并指示该命令控 制单元; 一标头位元组(header byte);以及 一核对和位元组,为该可辨识讯息之核对和。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支援消费性电子产 品控制通讯协定之装置,其中该可辨识讯息更包括 至少一资料位元组。 7.一种支援消费性电子产品控制通讯协定(CEC protocol,consumer electronics control protocol)之装置,包括: 一主控制单元; 一命令控制单元,耦接至该主控制单元与一CEC滙流 排,用以经由该CEC滙流排通讯,其中该命令控制单 元: 支援CEC通讯协定; 自该CEC滙流排侦测中断讯号;以及 将该命令控制单元转换为一发信者或一接收者,其 中该发信者拥有下列功能: 接收来自该主控制单元之一第一高阶CEC命令; 转换该第一高阶CEC命令为一第一CEC资料框;以及 经由该CEC滙流排(CEC line)传送该第一CEC资料框至远 端之一命令控制单元; 而其中该接收者拥有下列功能: 接收来自该CEC滙流排之一第二CEC资料框; 转换该第二CEC资料框为一第二高阶CEC命令;以及 将该第二高阶CEC命令发送至该主控制单元。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支援消费性电子产 品控制通讯协定之装置,其中该第一与第二高阶CEC 命令以及该第一与第二CEC资料框之格式是由该CEC 通讯协定所定义。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支援消费性电子产 品控制通讯协定之装置,其中该命令控制单元内建 于该主控制单元,而该命令控制单元与该主控制单 元共用一处理器、或两者运用不同之处理器。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支援消费性电子产 品控制通讯协定之装置,其中该命令控制单元与该 主控制单元相分离,而该命令控制单元藉双向传输 之连线与该主控制单元相连接。 11.一种管理消费性电子产品控制命令(CEC command, consumer electronics control command)的方法,其中支援消 费性电子产品控制(CEC)通讯协定之一装置包含一 主控制单元及连接至该主控制单元之一命令控制 单元,该装置经由一CEC线路藉消费性电子产品控制 通讯协定与一远端装置沟通,该方法包括下列步骤 : 将产生自该主控制单元之一第一CEC命令发送至该 远端装置之命令控制单元,其中该第一CEC命令藉由 该命令控制单元发送;以及 接收来自该远端装置之命令控制单元的一第二CEC 命令,并将其发送至该主控制单元,其中该第二CEC 命令是由该命令控制单元所接收; 其中该主控制单元、该命令控制单元、该远端装 置之命令控制单元均支援CEC通讯协定;以及 其中该第一与第二CEC命令是由CEC通讯协定所定义 。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管理消费性电子 产品控制命令的方法,更包括下列步骤: 侦测该CEC线路(CEC line)上的一中断信号(interrupt); 若于该CEC线路上侦测到存在该中断信号时,接收该 第二CEC命令;以及 若并无侦测到该中断信号且该第一CEC命令正等待 传送时,等待一无信号时期(signal free time)以传送该 第一CEC命令。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管理消费性电子 产品控制命令的方法,其中该将第一CEC命令发送至 该远端装置之命令控制单元之步骤包括下列步骤: 于该主控制单元中将该第一CEC命令转换为一可辨 识命令; 将该可辨识命令发送至该命令控制单元; 由该命令控制单元接收该可辨识命令; 将该可辨识命令转换为CEC资料框,其中该CEC资料框 由一启始位元与至少一资料区块组成,而该CEC资料 框与CEC通讯协定相容; 经由该CEC线路传送该CEC资料框;以及 若没有接收到该CEC资料框之任何资料区块的接收 确认讯号,重新传送该CEC资料框。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管理消费性电子 产品控制命令的方法,其中该可辨识命令包括: 一长度位元组,表示该可辨识命令之位元组总数目 ; 一核心命令位元组,预先定义完毕并指示该命令控 制单元; 一标头位元组(header byte);以及 一核对和位元组,为该可辨识命令之核对和。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所述之管理消费性电子 产品控制命令的方法,其中该可辨识命令更包括至 少一资料位元组。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管理消费性电子 产品控制命令的方法,其中若于该等待无信号时期 之步骤中,于该CEC线路上侦测到中断信号,便执行 该接收该第二CEC命令之步骤。 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管理消费性电子 产品控制命令的方法,其中该接收来自该远端装置 之命令控制单元的第二CEC命令之步骤包括下列步 骤: 侦测该CEC线路上的中断信号; 接收一CEC资料框; 检查该CEC资料框是否有误; 以该命令控制单元与该主控制单元可辨识之格式, 将该CEC资料框发送至该主控制单元。 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管理消费性电子 产品控制命令的方法,更包括下列步骤: 初始化该命令控制单元,以建立主控制单元与该命 令控制单元间的通讯管道; 启动该命令控制单元,以侦测该CEC线路上的中断信 号; 将来自该主控制单元之第一CEC命令发送至该命令 控制单元; 等待无信号时期; 传送该第一CEC命令至该远端装置之命令控制单元; 经由该命令控制单元自该远端装置之命令控制单 元接收第二CEC命令;以及 将该第二CEC命令发送至该主控制单元。 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所述之管理消费性电子 产品控制命令的方法,其中该第一与第二CEC命令是 由CEC通讯协定所定义。 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所述之管理消费性电子 产品控制命令的方法,其中若于该等待无信号时期 之步骤中,于该CEC线路上侦测到中断信号,便执行 该接收第二CEC命令之步骤。 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所述之管理消费性电子 产品控制命令的方法,其中该传送该第一CEC命令至 该远端装置之命令控制单元之步骤包括下列步骤: 于该主控制单元中将该第一CEC命令转换为一可辨 识命令; 将该可辨识命令发送至该命令控制单元; 由该命令控制单元接收该可辨识命令; 将该可辨识命令转换为一第一CEC资料框,其中该第 一CEC资料框由一启始位元与至少一资料区块组成, 而该第一CEC资料框中的每一资料区块包括自该主 控制单元接收的一位元组(位元顺序为第1至第8位 元),以及讯息终端(end of message)位元(第9位元)与确 认(acknowledgement)位元(第10位元); 传送该第一CEC资料框至该远端装置之命令控制单 元; 检查是否收到来自该远端装置之命令控制单元的 确认讯号; 若未获该第一CEC资料框之任何资料区块的接收确 认讯号,重新传送该CEC资料框;以及 继续传送直到该第一CEC资料框之所有资料区块皆 已传送完毕。 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所述之管理消费性电子 产品控制命令的方法,其中该可辨识命令包括: 一长度位元组,表示该可辨识命令之位元组总数目 ; 一核心命令位元组,预先定义完毕并指示该命令控 制单元; 一标头位元组(header byte);以及 一核对和位元组,为该可辨识命令之核对和。 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所述之管理消费性电子 产品控制命令的方法,其中该可辨识命令更包括至 少一资料位元组。 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所述之管理消费性电子 产品控制命令的方法,其中自该远端装置之命令控 制单元接收第二CEC命令之步骤包括下列步骤: 侦测该CEC线路上的中断信号; 接收一CEC信号并将该CEC信号转换为起始位元、逻 辑0、或逻辑1; 检查该CEC信号是否有误; 将该等逻辑0与该等逻辑1转换为位元流(bit stream); 若该位元流可组成一位元组,发出确认讯息; 将该位元组转换为该主控制单元可辨识之讯息;以 及 发送该讯息至该主控制单元。 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管理消费性电子 产品控制命令的方法,更包括下列步骤: 接收一逻辑位元,该逻辑位元为逻辑0或逻辑1; 将一位元计数器降低1; 若该位元计数器大于0,将一移位暂存器中之位元 自右向左移位; 当接收到第一批8位元并组成一位元组后,检查是 否该第二CEC命令为发送予该命令控制单元,若该命 令控制单元非预定之接收者则丢弃该位元组; 将该CEC位元组置入连接至该命令控制单元之储存 元件中,并向该远端装置之命令控制单元发送确认 讯息; 若该储存元件已无可用空间时,抛弃该位元组;以 及 启动该命令控制单元以侦测该CEC线路上的中断讯 号。 26.一种支援高画质多媒体介面(HDMI,high definition multimedia interface)标准之系统,包括: 相连接的复数之HDMI节点,各节点均包括: 一主控制单元; 一命令控制单元,支援消费性电子产品控制通讯协 定(CEC protocol,consumer electronics control protocol),其中 该命令控制单元连接至该主控制单元; 复数之双向传输之CEC连结,支援CEC通讯协定并将该 等HDMI节点之该等命令控制单元相连接; 其中每一个该等命令控制单元可用于: 接收来自主控制单元之第一高阶命令,其格式可为 该主控制单元与该命令控制单元所辨识; 将该第一高阶命令转换为第一CEC资料框,并经由该 双向传输之CEC连结传送至远端之命令控制单元; 自该双向传输之CEC连结接收第二高阶命令之第二 CEC资料框; 将该第二CEC资料框以该主控制单元与该命令控制 单元可辨识的格式传送至该主控制单元;以及 将该可辨识的命令转换为第二高阶CEC命令; 其中该第一与第二CEC资料框以及该第一与第二高 阶CEC命令与CEC通讯协定相容。 27.一种支援消费性电子产品控制通讯协定(CEC protocol,consumer electronics control protocol)之装置,包括: 一第一传输埤,用以连接至支援HDMI之滙流排; 一主控制单元,耦接至该第一传输埠; 一第二传输埠,用于连接至支援CEC之滙流排;以及 一命令控制单元,耦接至该第二传输埠以及该主控 制单元,该命令控制单元用以接收来自该主控制单 元之命令,并将该等命令转换为与CEC通讯协定相容 之资料框。 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项所述之支援消费性电子 产品控制通讯协定之装置,其中该第一传输埠与该 第二传输埠结合于单一插槽之中。 29.一种高画质多媒体介面标准下可以支援消费性 电子产品控制通讯协定的音讯/视讯娱乐系统,包 括: 一显示装置; 一资料播放装置; 一第一滙流排,连接该显示装置与该资料播放装置 ; 一第二滙流排,连接该显示装置与该资料播放装置 ; 该显示装置包括一第一主控制单元与一第一命令 控制单元,其中该第一命令控制单元用以与该第一 主控制单元传递一命令,并以与一预定通讯协定相 容之格式于该第二滙流排上传送或接收该命令;以 及 该资料播放装置包括一第二主控制单元与一第二 命令控制单元,其中该第二命令控制单元用以于该 第二滙流排上传送或接收该命令,并与该第二主控 制单元传递该命令。 3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9项所述之高画质多媒体介 面标准下可以支援消费性电子产品控制通讯协定 的音讯/视讯娱乐系统,其中该显示装置为电视或 喇叭,而该资料播放装置为DVD播放器、CD播放器、 或磁带录影机。 3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9项所述之高画质多媒体介 面标准下可以支援消费性电子产品控制通讯协定 的音讯/视讯娱乐系统,其中该第一滙流排为支援 高画质多媒体介面(HDMI,high definition multimedia interface)标准之滙流排,而该第二滙流排为支援消 费性电子产品控制通讯协定(CEC protocol,consumer electronics control protocol)之滙流排。 3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9项所述之高画质多媒体介 面标准下可以支援消费性电子产品控制通讯协定 的音讯/视讯娱乐系统,其中该第一主控制单元包 括一第一处理器,而该第一命令控制单元包括一第 二处理器。 3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9项所述之高画质多媒体介 面标准下可以支援消费性电子产品控制通讯协定 的音讯/视讯娱乐系统,其中该第一主控制单元与 该第一命令控制单元共用一处理器。 3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9项所述之高画质多媒体介 面标准下可以支援消费性电子产品控制通讯协定 的音讯/视讯娱乐系统,更包括音讯/视讯接收器,经 由该第一滙流排与该第二滙流排耦接至该电视与 该DVD播放器。 图式简单说明: 第1A图为经由HDMI滙流排所连接之HDMI节点; 第1B图为经由HDMI滙流排及CEC连线所连接之HDMI节点 ; 第2图为内建于主控制单元之命令控制单元,其中 命令控制单元与CEC连线相通信; 第3图为与主控制单元相分离之命令控制单元,其 中命令控制单元与一滙流排相通信; 第4图为检查于主控制单元与命令控制单元间传送 之可辨识命令之有效性的流程图; 第5图为命令控制单元之状态图; 第6图为命令控制单元于发信者与接收者之间转换 的流程图; 第7图为等待无信号期间之步骤的流程图; 第8图为命令控制单元作为发信者并传送资料框之 流程图; 第9图为命令控制单元作为接收者并接收资料框之 流程图; 第10图为接收到启始位元之流程图; 第11图为接收到逻辑0或逻辑1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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