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带警示灯的安全雨伞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带警示灯的安全雨伞,包括有手柄、撑杆、骨架、伞布(1)和伞顶,在伞顶上装有警示灯(2),开关(3)安装在靠近手柄的撑杆下部,警示灯(2)和开关(3)串联。本实用新型将警示灯安装在伞顶最突出的部位,在雨天、有雾的天气或晚上等能见度非常低的情况下,能够有效提醒司机注意避让,能很大限度地降低这类交通事故。 |
申请公布号 |
CN2933084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7.08.15 |
申请号 |
CN200620121651.7 |
申请日期 |
2006.07.06 |
申请人 |
何添翼;李雨晨 |
发明人 |
何添翼;李雨晨 |
分类号 |
A45B3/04(2006.01);A45B25/00(2006.01) |
主分类号 |
A45B3/04(2006.01)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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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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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1、一种带警示灯的安全雨伞,包括有手柄、撑杆、骨架、伞布(1)和伞顶,其特征在于:在伞顶上装有警示灯(2),开关(3)安装在靠近手柄的撑杆下部,警示灯(2)和开关(3)串联。 |
地址 |
414000湖南省岳阳市建湘路岳阳市国税局何文钦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