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防盗广告灯箱 |
摘要 |
一种防盗广告灯箱,包括箱体1,箱面,其主视箱面2有可视口4,可视口上装有高强度的防护透明罩,箱体空腔能容纳电视机,可视口的面积大于或等于电视机屏幕,但小于电视机壳体的正面尺寸。特别是,箱体的主视箱面与后视箱面之间对接有隔离装置,将箱体分隔为容纳电视机的空腔及内有光源、广告片和透光板的空腔,箱面有散热孔25、底面7有音响孔19、主视箱面可视口的下部有LED屏20,顶面有防雨篷9,底面接柱脚21及底座22,箱顶有匙芯,并通过连动锁控制主视箱面2和后视箱面,采用这种结构后,广告灯箱内的物品不易被盗,特别是将传统广告灯箱和电视结合起来,有利于多样化传播,此种广告箱还具有防雨透气,内置物取用方便的特点。 |
申请公布号 |
CN2935357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7.08.15 |
申请号 |
CN200520068062.2 |
申请日期 |
2005.11.29 |
申请人 |
吕明秋;施继孝;吴汉伟 |
发明人 |
吕明秋;施继孝;吴汉伟 |
分类号 |
G09F130/0(2006.01) |
主分类号 |
G09F130/0(2006.01) |
代理机构 |
深圳市千纳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胡清方 |
主权项 |
1、一种防盗广告灯箱,包括箱体、高强度材料构成的箱面,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的空腔能容纳电视机,所述箱面包括主视箱面,主视箱面设有可视口,可视口的面积大于或等于电视机屏幕,小于电视机壳体的正面尺寸。 |
地址 |
518031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2070号电子科技大厦C座38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