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光聚合引发剂 |
摘要 |
一种光聚合引发剂,包括(A)α-二酮化合物,如樟脑醌,(B1)脂族胺化合物,如三乙醇胺或N-甲基二乙醇胺,(B2)芳族胺化合物,如对二甲氨基苯甲酸乙酯或N,N-二甲基对甲苯胺,和(C)被三卤甲基取代的三嗪化合物,如2,4,6-三(三氯甲基)-均三嗪或2-苯基-4,6-二(三氯甲基)-均三嗪。所述光聚合引发剂在环境光如来自荧光灯或照明口腔内部的牙科灯的室内照明光下保持稳定,操作优良,通过从用于聚合的光辐照器发出的强光照射可以快速固化,提供一种具有优良性能的固化体,即使在高温下也能稳定保存,以及非常适于作为牙科用复合树脂。 |
申请公布号 |
CN1331894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7.08.15 |
申请号 |
CN200410032660.4 |
申请日期 |
2004.03.12 |
申请人 |
株式会社德山;德山齿科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原忠司;铃木健;岛田缕美子;风间秀树;秋积宏伸;鹿志村睦美 |
分类号 |
C08F2/50(2006.01);A61K6/08(2006.01) |
主分类号 |
C08F2/50(2006.01)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景朝;庞立志 |
主权项 |
1.一种包括光聚合引发剂和可光聚合的单体的单糊料可光聚合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的光聚合引发剂包括100质量份的α-二酮化合物(A)、10-1000质量份的胺组分(B)和5-1000质量份的具有三卤甲基取代基的均三嗪化合物(C),所述胺组分(B)包括脂肪族胺化合物(B1)和芳族胺化合物(B2),其质量比为B1∶B2=3∶97至97∶3。 |
地址 |
日本山口县周南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