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烧、烫伤外用药液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烧、烫伤外用药液,是在祖传秘方的基础上,经过长期实践科学提炼,由黄莲、紫草根、黄柏、金银子、当归、大黄、地榆等中草药配制而成,本发明是天然绿色药品,具有清热解毒、止痛生肌、生皮之功效,对人体无毒无害,无任何毒副作用,且使用方便,患者被水、火烧、烫伤后,用本品喷上去10至15分钟就可以把火毒排出体外,使火毒不会内攻,且立即止痛,一、二度烧、烫伤患者使用本品,一两天就能治疗痊愈。严重及大面积烧、烫伤患者,使用本品后不易缺水,一般7-10天就能痊愈,不留任何疤痕,疗效独特,痊愈率达100%,本发明系水剂,生产工艺简单,药源多,成本低,渗透性好,吸收快,不油腻,适合大规模生产,与市场同类产品相比具有较大优势,市场发展前景广阔,是目前世界上治疗烧、烫伤的最佳选择。 |
申请公布号 |
CN101011485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7.08.08 |
申请号 |
CN200610110227.7 |
申请日期 |
2006.12.15 |
申请人 |
江木水 |
发明人 |
江木水;吕亮明 |
分类号 |
A61K36/756(2006.01);A61P17/02(2006.01) |
主分类号 |
A61K36/756(2006.01) |
代理机构 |
鹰潭市博惠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周少华 |
主权项 |
1、一种烧、烫伤外用药液,其特征是由下列用量为重量份的原料配制而成:黄莲10-30 紫草根15-35 黄柏8-16 当归10-21大黄5-13 地榆15-25 金银子20-60。 |
地址 |
335000江西省鹰潭市四海路20号 |